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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雁江区清水镇2017年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2   录入:雁江区宝台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镇级各单位(部门)、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门市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雁江区清水镇2017年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2017122

 

 

 

 

 

雁江区清水镇2017年岁末年初危险化学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清水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一步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突出隐患整治效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2017年全年工作任务,同时为2018年全镇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2018年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顺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好两节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清水镇2017年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刘  东

副组长:王  庆、李  

  员:陈世军、周  娟、董  德、杜  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联系电话:26060080),陈世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

1、加强对落实《实施方案》的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有具体有针对性的安排和部署。

2、加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隐患整改的五落实要求进行,是否形成隐患整治的闭环管理。

3、加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检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并确保自动化装置可靠有效运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正)和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实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4、加强对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情况,严厉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5、加强对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的安全检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的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

6、加强化工企业冬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检查。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方面的安全措施,重点检查化工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巡回检查、对重点部位落实监控责任及监控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等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加强对化工企业储存、装卸、运输环节的安全检查,严禁冰冻天气运输危险化学品。

7、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格工艺安全管理,逐级建立并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强化事故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二)烟花爆竹整治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要求,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经营单位和零售网点销售超标、违禁和非法产品。

1)经营领域

1、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2、经营(零售)门市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3、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5、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2)储存领域

1、储存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2、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5、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即日起,至20183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81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从2018111日至2018310日为全面推进阶段。镇安办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明确治理责任,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从2018311日至20183月底为查漏补缺和总结巩固阶段。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对照工作方案,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岁末年初既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期,又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和事故高发期,同时也是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敏感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面临的特殊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岁末年初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具体实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自查自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201831日前仍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上报人民政府,并对其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三)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镇安办要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并将本单位生产、储存的危险物品品种、数量、理化性能、应急处置方式及区域分布报所在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做到最后一道屏障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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