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减少冬季细颗粒物污染,严控重污染天气,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四川省2021-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资阳市2021-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雁江区2021-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最新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燃放源综合整治,联防联控联治,开展常态化、驻点式监督,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攻坚目标。冬季攻坚期间(2021年11月—2022年3月),优良天数率不低于70%,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PM2.5浓度低于47.1微克/立方米。
1.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实行建筑工地扬尘数据监控,施工现场全面推行精细化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建筑工地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失信行为管理。(牵头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乱倒渣土等行为。严格对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二)加强移动源监督执法
严厉打击油品相关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黑加油点。定期对辖区内加油站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它添加剂进行抽样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黑加油点。(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严控工业源污染排放
1.严控“两高”项目污染排放。加强辖区内企业网格化日常监管,严格督促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严查违规及未批先建项目,严厉打击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
2.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减排。督促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加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力度,采用脱硫工艺的,要在攻坚行动期间完成一次检修,防止脱硫系统堵塞,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持续推进 “散乱污”清理整治。(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3.加快VOCs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2021年底前,以石化、家具制造、汽车维修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含加油站)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完成一轮企业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开展综合整治。2022年3月底前,对检查抽查以及2021年夏季臭氧攻坚帮扶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强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涉VOCs企业集群整治。(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四)加强燃放源监督管理
1.加强烟花爆竹燃(存)放管理。加强宣传雁江区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检查是否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是否占道销售烟花爆竹、是否按要求存放烟花爆竹。严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各类行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店(点)管理。(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
2.加强场镇餐饮油烟监督管理。继续开展餐饮油烟管控,严肃查处经营性餐饮场所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的行为,查处油烟浓度超标排放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办)
3.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做好宣传的同时加大冬季秸秆禁烧巡查频次,严禁一切露天焚烧行为,包括焚烧树枝落叶、垃圾、废旧衣物等,对违反规定焚烧的依法给予处罚。(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增添举措,认真落实。
(二)多级联动,做好应急保障
积极采取多级联动,联防联控,由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大气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及时跟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减排措施落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