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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台镇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6   录入:雁江区宝台镇人民政府

切实加强我镇饮用水地环境保护,根据《资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雁江区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密防控整治饮用水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 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的要求和实事求是、轻重缓急、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使饮用水水源得到切实保护,水质稳定达到饮用水标准。

(一)整治范围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资阳市鲤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内。镇域内其它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

(二)整治内容

1、依法依规完善资阳市鲤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内公路、桥梁防护措施以及界标、警示标识;

2、依法关闭清理资阳市鲤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旅游、餐饮等违法违规项目;

3、依法整治位于资阳市鲤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种植养殖活动

4、依法整治资阳市鲤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网箱养殖行为;

5、对资阳市鲤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内居民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源地影响水质问题进行治理,并积极争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6、加强资阳市鲤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生活垃圾的整治。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14—20216月):集中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20217—202112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集中攻坚整治。

第三阶段(20221—202212月):扩大整治范围,实现全面覆盖。

第四阶段(20231—20233月):持续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为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保障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成立宝台镇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兰宏彬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毓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承林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员:      镇党政办主任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兴峰    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镇水库管理站站长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镇财政所负责人

黄吉亮    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开荣    镇国土所所长

      镇派出所教导员

刘荣成    镇教育管理组组长

甘涌强    市场监督管理所 

邝小波     镇供电服务站站长

廖昌中     鲤鱼村支部书记

杨伏香     凉水井村支部书记

赵红秀     转龙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唐毓佐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成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巡查、验收和汇总上报,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水源地辖区村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和汇报进度,各相关职能单位对照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责任分工

1水源地辖区村。水源地辖区转龙村、鲤鱼村、凉水村成立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对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彻底、全面、深入、细致专项排查,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雁江区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清除整治,建立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和措施,稳步推进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确保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同时编制资阳市鲤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宝台镇应急办备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2应急办。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巡查工作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和督促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整改通报,并负责专项整治的验收工作;进一步核实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清理非法入水库排污口,依法打击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行为;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情况通报;及时收集、汇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水库管理站。负责协助上级职能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水利及防护设施等违法行为;督促辖区村定期清除水面水浮莲、垃圾等漂浮物;协助辖区村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设施设备。

4执法办。负责做好水源地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新建污水处理站,完善管网铺设,将收集处理后的废水抽排至水库外;协助水源地辖区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对一、二级保护区的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收集处置,形成常态化管理,确保不发生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入河(库)污染水质等问题。

5经发办。负责制定落实镇养交通干线道路交通污染整治方案,建立健全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保护区内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监管,对通过保护区内道路、桥梁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采取限制运载重量和物资种类、限定行驶线路等管理措施;按规范建设和完善保护区内的交通道路的事故导流渠、应急池、警示牌、防撞栏等污染防治设施。

6农服中心。负责协助上级职能部门以及辖区村制定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严格控制一级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确保不出现新增种植面积;对已有的农业种植,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污染,并逐步减少使用;对在二级保护区内从事农业种植的,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只允许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减少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协助职能部门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点),并定期开展回访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7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8党政办。负责指导媒体加强鲤鱼水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舆论监督;依法依规查处利用环境问题恶意炒作和新闻敲诈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旅游开发行为。

9国土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查处盗采、无证勘查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负责清理清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涉生态红线的矿山(场),对涉生态红线的矿山(场)依法清理关闭。

10派出所。依法查处鲤鱼水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犯罪案件和相关行政案件。

11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执照。

12供电服务站。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中,负责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对淘汰、关停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

水源地辖区村按照“一源一策”要求,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6月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必须有明确的任务、措施、时限及责任人等,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任务分解

(一)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及措施

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规定:一级保护区内无种植养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涉及养殖方面,农户散养畜禽采取圈养方式,并配套粪污收集设施,做到粪肥就地还田;现有的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做到粪污全量收集、种养结合、还田利用。涉及种植方面,限制使用农药化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等技术,逐步调整种植结构,实现发展农业绿色。

2.工作时序:按照先整治养殖活动,再整治种植活动的原则有序推进。

1)养殖活动整治

整治对象按先规模养殖场、再适度规模户、最后散养户的顺序,逐步开展关停工作,待上级明确去除养殖功能方案后有序开展圈舍拆除、搬迁工作。

责任主体及整治时间:规模养殖场(20216月底前)、适度规模户(20219月底前)、散养户(202112月底前)。

责任部门:鲤鱼村和转龙村村两委、畜牧站全体人员

2)种植活动整治

整治时序按由近及远的原则,逐步实现全覆盖。在养殖活动整治未完成、种植活动整治未结束之前,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户绿色生产、实行生态种植,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主体及整治时间:一级保护区内有种植活动的农户(202212月底前)。

责任部门:鲤鱼村和转龙村村两委、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生活污水整治

工作目标及措施:对保护区内农户生活污染处理进行规范。加强宣传,引导农户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黑臭水体的产生。同时按照先二级保护区、再一级保护区的顺序,全面、有序推进鲤鱼村、转龙村厕所革命

责任部门:鲤鱼村和转龙村村两委、镇村镇建设中心

责任主体及整治时间:水库周边农户(20219月底前)

(三)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目标及措施:对水库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开展垃圾、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清理、运输和处理,消除污染隐患。

责任部门:鲤鱼村和转龙村村两委、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责任主体及整治时间:水库周边农户(20219月底前)

(四)水域环境整治

工作目标及措施:对水库水域进行综合整治。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完善巡河员队伍,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建立巡查日志。对水库库面、主要入库河道进行垃圾、漂浮物等及时打捞清运并建立清洁保洁长效机制。涉及水库库面由水库管理站负责,涉及主要入库河道由鲤鱼村和转龙村村两委、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

责任部门:水库管理站、鲤鱼村和转龙村村两委、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责任主体及整治时间:水库周边农户(20219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相关负责部门要按照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负责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考核,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中不认真负责、虚报瞒报,甚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经发现,要严肃问责追责。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将依法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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