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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岳县兴隆等九个已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改造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17   录入: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发改审批〔2019125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安岳县兴隆等九个已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改造项目可研的批复

 

安岳县利民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复安岳县兴隆等九个已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排司201944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研。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岳县兴隆等九个已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9-512021-77-02-343827

、建设性质:改造

、业主单位:安岳县利民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兴隆镇、朝阳镇、鸳大镇、天马乡、和平乡、共和乡、瑞云乡、龙桥乡、鱼龙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现有的兴隆等九个已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进行改造,新建D315重力流污水管约10.33公里,DN80压力流管道约0.75公里,DN150出户管约21.15公里,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5座。

、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831.7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建设工期:15个月。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此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办理各项报建手续,依法依规落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职业病防护等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规范高效有序推进。工程量变更和概(预)算调整,严格按照安府发〔201524号文件执行。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416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一、项目名称:安岳县兴隆等九个已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改造项目

二、招标范围:施工全部招标。设计按照安发改审批〔2018366号实行公开招标,勘察、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其他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国家规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依法进行招标。达不到国家招标规模标准的但达到比选规模标准的,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发包。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比选确定。比选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执行。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招标文件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六、评标专家的确定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的规定确定。不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确定评标专家的,评标无效。

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规定招标、开标和评标。

八、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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