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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录入: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安经科信发〔202282号

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业企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机关相关股室、中心)

根据《安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安岳安委会〔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业实际,经县经科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5日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我县工业落地见效,根据《安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岳安委会〔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局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地落实“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向干部职工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资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修订完善局机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及其成员职责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定期主持党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做到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每2个月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党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1次,真正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严防大而化之、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好安全生产履职登记。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坚持把安全贯穿工业经济发展始终。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业经济规划,做好重大危险源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五)细化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分工,按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加强督查检查。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其他领导干部要分兵把守、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六)落实对口联系辖区重点企业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对口联系辖区重点企业制度,对辖区危化、油气钻探、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冶金、粉尘、密闭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对口联系,每季度深入联系企业检查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少于1次。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七)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管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行业的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依法制定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管理制度,建立本行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制度,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加强事后监管,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纠正,酿成事故的要严肃追责。督促指导科技企业策划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及时上报审批。

(八)推行“安全责任体系图”“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公示牌”公示。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班子分工、股室职责、人员岗位等实际,制定安全责任体系图”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全面明晰从单位主要领导到每名干部职工安全责任。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等高危行业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主要公示安全责任人员信息和安全风险点位管控信息。风险点位除集中公示外,还应在每个点位设置公示牌单独公示。

(九)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充分运用安全隐患摸排常态化专班强化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原则上每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少于1次,特殊敏感时期要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治,需要提请上级研究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分类整理建立台账,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督促企业按照岗位、班组、车间(项目)、企业”四级分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十)健全定期会商调度机制。每月应至少开展1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调度1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推进情况,进一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形成风险研判报告,并及时进行通报。

(十一)严格落实“两书一函”工作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发出《提醒敦促函》,提醒敦促其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治任务的,要及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因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发出《约谈通知书》进行约谈提醒。

(十二)强化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

产述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履职,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年底前就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向县安委会书面述职,其他领导在局机关职工会议述职。

(十三)深化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积极配合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巡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巡查结果作为有关负责人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巡查工作每两年全覆盖开展一次。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十四)严肃追究事故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依法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安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多发频发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企业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有关股(室、中心)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十五)严肃追究违法行为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违法建设、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报请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十六)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牵头组织本企业按照行业共性+企业实际”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强化企业实际控制人监管。督促企业实际控制人细化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把企业实际控制人纳入事故调查、执法检查、培训教育、考核取证、参加会议等日常管理范围,严格监督企业实际控制人履行法定责任,保障企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重大问题及时解决,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实际控制人只管受益不管安全、逃避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

(十八)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较大事故要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厂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九)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电力、通信、民爆、石油钻探、工业燃气、危化品、水电站、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决不能浮在表面、查不出问题。

(二十)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法定责任。督促技术力量薄弱、安全管理差的中小企业定期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诊断,诊断报告同步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针对性精准监管,实现企业制度性、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高危企业、特殊作业制度规定需要审批的企业、外包施工作业的企业要全面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和隐患排查整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场开展监督指导服务,有效解决企业特殊作业和外包施工环节事故多发问题。

(二十一)坚决整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油气储存基地、自建房、已鉴定的D级危房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较大以上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县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二十二)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并对管控措施是否有效持续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二十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提升。全面梳理重点行业领域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制定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性规定,细化具化安全监管措施,从严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突出抓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专项治理,完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有效防范化解石油天然气安全风险。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二十四)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十五)加强产业转移项目风险评估。贯彻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产业转移项目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坚决将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产业规划的项目拒之门外,确保落地项目满足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二十六)守牢化工产业项目安全红线。科学规划化工园区布点,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十有两禁”,从项目准入、安全审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加强风险管控,严禁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

八、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二十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

动。按照制定印发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开展水电站、工业燃气、消防、油气管道、民爆物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坚决防止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

(二十八)加强企业反“三违”管理。组织企业制定反三违安全管理规定,推动企业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一线车间员工反三违工作机制,建立从业人员三违行为清单,并将清单逐级、逐项分解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强化企业反三违自查自纠和反三违”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二十九)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决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对每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追责问责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十)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建立反三违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持三位一体三带三查”的执法模式,达到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同行业企业安全水平的双提升。

九、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三十一)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要配强领导班子、充实专业干部、培养安全监管骨干力量,坚持一切围绕实战、一切服务实战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实战演练、案件评比等各种形式培训活动,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尽快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专业能力。

十、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三十二)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对接核实事故数据,应报尽报事故信息,推进生产安全

事故统计直报规范化、制度化。

(三十三)加大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含重大涉险事故、受伤事故)拖延不报、蓄意谎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对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提请县人民政府核查处理。

十一、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四)坚持一体化推进。要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不能“单打一。要注意调动各行业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纾困问题,严格落实中央纾困政策。

(三十五)加强服务指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扎实开展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堤坝”。要寓监管执法于服务之中,主动担当作为,下沉企业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切实掌握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对涉疫重点单位、场所的督导检查,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三十六)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善于弹钢琴”,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体现党的执政能力水平,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放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从快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附件:1.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

2.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1

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

 

     金信国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志刚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昌勇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喻星强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海波  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陈建军  县石油天然气产业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张艳  印    谢昕  唐唐  李静  唐艳  袁德良  李小波  汪霞  陈富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邓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定期调度、督促各有关部门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附件2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     措施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一、严格落实党组安全生产责任

1.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人事股、办公室

长期

2.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党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经费保障、人员保障等重大问题。

办公室、财务股

长期

3.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经济运行股。

长期

4.相关领导干部对口联系辖区重点企业,每名领导干部包联1—3家企业,每季度深入联系企业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不少于1次。

党组成员

长期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5.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主要领导

长期

6.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理制度,建立本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相关业务股室。

2022年6月底前

7.督促指导本系统和有关企业策划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及时上报审批。

企业股

长期

8.推行“安全责任体系图”“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公示牌”公示。制定“安全责任体系图”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全面明晰从单位主要领导到每名干部职工安全责任,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企业主要公示安全责任人员信息和安全风险点位管控信息,风险点位除集中公示外,还应在每个点位设置公示牌单独公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经济运行股、环境资源利用股、信息化股、盐业股、企业股、科技发展股、民营经济股、综合股、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中心等业务股室。

长期

9.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每月应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少于1次,特殊敏感时期要开展专项排查,并督促企业按照“岗位、班组、车间(项目)、企业”四级分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经济运行股、环境资源利用股、盐业股、企业股、科技发展股、民营经济股、综合股、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中心等业务股室。

长期

10.健全定期会商调度机制。每月应至少开展1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调度1次安全生产推进情况,进一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经济运行股、环境资源利用股、信息化股、盐业股、企业股、科技发展股、民营经济股、综合股、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中心等业务股室。

长期

1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履责登记制度。领导干部开会研究、带队调研、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等安全生产履责情况,应如实填报《安全生产工作履责登记表》。

党组成员

长期

12.强化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底前就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向县安委会书面述职,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在县安委会全体会大会述职。

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长期

13.深化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整改。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检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经济运行股、环境资源利用股、信息化股、盐业股、企业股、科技发展股、民营经济股、综合股、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中心等业务股室。

长期

14.加强安全生产督导考核。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机制,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重点督查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情况,督导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

局纪委

长期

三、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因企业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上报县安委会或县安委办进行调查追究。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相关业务部门。

长期

16.严肃追究违法行为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局纪委

长期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7.组织企业负责人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牵头组织本企业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部门责督促企业落实。

长期

18.强化对企业实际控制人监管。把企业实际控制人纳入事故调查、安全检查、培训教育、考核取证、参加会议等日常管理范围,严格监督企业实际控制人履行法定责任。

各业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落实。

长期

五、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9.围绕石油天然气、危化品、民爆等行业领域以及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经济运行股、环境资源利用股、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底前

20.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法定责任。督促技术力量薄弱、安全管理差的中小企业定期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诊断,实施针对性精准监管。制定加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现场监督服务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1.坚决整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对重大风险隐患,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2022年12月底前

2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提升。全面梳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结合大检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性规定,细化具化安全监管措施,从严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负责。

2022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六、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3.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制定出台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的具体措施,明确项目审批安全要求,对危化品、民爆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评价,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8月底前印发通知并长期坚持

24.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股负责。

长期

25.对产业转移项目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坚决将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产业规划的项目拒之门外,确保落地项目满足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经济运行股、企业股、环境资源利用股按职能分工负责。

长期

七、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26.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信息化股、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分工负责。

长期

八、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7.制定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

2022年6月底前印发方案并长期坚持

28.加强企业反“三违”管理。制定企业反“三违”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建立从业人员“三违”行为清单,并将清单逐级、逐项分解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人,督促企业建立“反三违”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

2022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九、坚决整治安全检查宽松软问题

29.安全生产检查要理直气壮,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敢于动真碰硬,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能宽松软、走过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

长期

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30.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根据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县级应急管理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不得层层转移下放责任,坚决防止只增加职能不增加人员甚至将原有安全生产力量挪用摊薄,坚决纠正不符合中央精神、简单撤销安全队伍的做法。

局内班子成员,人事股。

2022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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