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1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1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安岳县城区实际,特制订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科学构建公平、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划片免试、公民同招、就近入学、严控班额”的原则,依法保障城区招生对象全部入学,确保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三、招生政策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生”):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符合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说明:具有符合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指适龄儿童截至2023年6月20日前户籍登记在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相关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挂靠户的不属于该类学生。
(2)符合相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政策生”):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符合相关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
说明:“相关优待政策”是指适龄儿童符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安岳籍援藏援彝干部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入驻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政策条件之一。
(3)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员子女(以下简称“购房生”):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无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相关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截至2023年6月2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购房且居住的适龄儿童。
说明:“居住”是指以房屋产权证或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且同时满足①房产证(或备案合同)的姓名与学生父母姓名一致;②提供2023年6月20日前入住相关证明(与房产证明上姓名一致的水、或电、或气发票)。
(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借读生”):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说明: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须由其父(母)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6月20日前在本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明、父(母)与本县城区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提供由我县社保局兼章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父(母)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以上四类招生对象只限于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招生对象(休学复学情况除外)。
2.招生范围(附图)
实验小学:以实验小学为中心,至蓝灵时代欣城(含)、铁西名苑小区(含)、至铁西街街心、至建设街街心、至顺城街街心、经南门桥至海慧路路心、至解放桥桥心(以河心为界北面)区域;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解放桥桥心(以河为界南面)、至外南街街心、经红绿灯路口至安岳大道(往宝森方向侧公路)路心、至兆信金悦湾小区(含)区域;②汇金天誉、中迪国际、龙湾半岛。
岳阳小学:以岳阳小学为中心,至普州桥桥心、至东井街街心、至普州大道(南段)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247国道(原206省道)路心、至紫竹公园(含)、至艾家河路路心(含海慧丽舍小区)、至海慧路路心、经南门桥至顺城街街心、至建设街街心、至常名桥桥心(以河心为界)区域。
贾岛小学:以贾岛小学为中心,至海慧路与外南街交会处路心、至艾家河路路心(不含海慧丽舍小区)、至紫竹公园(不含)、至247国道(原206省道)路心、至贾岛路路心(含恒信御景)、经红绿灯路口右转至外南街街心、至海慧路路心区域;原城南九年制学校小一招生范围;城南壹号、置信丽府、锦玺公馆;金花村;望城村。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解放桥桥心(以河心为界南面)、至外南街街心、经红绿灯路口至安岳大道(往宝森方向侧公路)路心、至兆信金悦湾小区(含)区域;②汇金天誉、中迪国际、龙湾半岛。
乐至街小学:以乐至街小学为中心,至御景天成小区(含)、至西大街街心、经西大街天桥至建材巷路心,至岳阳河河心(以河为界)、至常铭桥桥心(以河心为界)至建设街街心、至铁西街街心、至静安小区(含)区域。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原城西九年制学校小一招生范围。
东方红小学:以东方红小学为中心,至安乐路路心、至王家坝桥桥心、至东大街街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东井街街心、至普州桥桥心(以河为界)、至建材巷街心、经西大街天桥至西大街街心区域。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锦绣路路心(不含如诗美地)、至兴安路路心、至解放街街心、至王家坝天桥桥心、至安乐路路心、至顺城大街北环线路心区域(含绿城锦绣二期);②万寿村(不含6、7、13、14组)。
工业大道小学:以工业大道小学为中心,至秦九韶路南段与岳石路交会处路心、至岳石路路心、至工业大道北段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至安岳消防(不含)、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秦九韶路南段路心区域(含美美世家)。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柠都大道路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普安桥桥心(以河为界)区域;②至普州大道与柠都大道交会处路心、至柠都大道路心、至秦九韶路南段路心、至岳石路路心、至茶店子转盘街心、至普州大道路心区域;③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319国道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至县消防队(不含)、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区域;④华庭贵府、和谐缘二小区、中韩广场、柠都天誉府、茂源居、石华社区(原石华村及广惠村7、8社)区域。
启明九年制学校:以启明九年制学校为中心,至锦绣路路心(不含如诗美地)、至北坝路西段路心、至北大街街心、经普州大道红绿灯路口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不含江岸花都)、至普安桥桥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东大街街心、至王家坝大桥桥心、至解放街街心、至兴安路路心区域。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柠都大道路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普安桥桥心(以河为界)区域;②至普州大道与柠都大道交会处路心、至柠都大道路心、至秦九韶路南段路心、至岳石路路心、至茶店子转盘街心、至普州大道路心区域;③至蒋家湾路与曾家沟路交会处路心、至北坝路西段路心、至北大街街心、至柠檬路路心、至曾家沟路路心(含丽嘉城市花园、锦尚花园、御龙湾)④如诗美地一、二、三期。
九韶小学:以九韶小学为中心,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含江岸花都)、经普州大道红绿灯路口至北大街街心、至柠檬路路心、至曾家沟路路心、至蒋家湾路路心、至顺城大道北环线路心(不含如诗美地)区域;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319国道路心、至双龙路路心区域(长安社区6社);红双村(含原中七村);中盛财富中心、盛世铭城、凯丽国际。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锦绣路路心(不含如诗美地)、至兴安路路心、至解放街街心、至王家坝天桥桥心、至安乐路路心、至顺城大街北环线路心区域(含绿城锦绣二期);②万寿村(不含6、7、13、14组);③至蒋家湾路与曾家沟路交会处路心、至北坝路西段路心、至北大街街心、至柠檬路路心、至曾家沟路路心(含丽嘉城市花园、锦尚花园、御龙湾);④如诗美地一、二、三期;⑤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319国道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至县消防队(不含)、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区域;⑥原城西九年制学校小一招生范围。
岳石小学:原城东九年制学校小一招生范围,即以岳石小学为中心,至岳石路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247国道(原206省道)路心东南区域(含碧桂园柠都府、云溪谷);具有石桥街道城东管区户籍适龄儿童。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华庭贵府、和谐缘二小区、中韩广场、柠都天誉府、茂源居、石华社区(原石华村及广惠村7、8社)区域。
3.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
||
招生学校 |
计划招收班数(个) |
招生人数(人) |
实验小学 |
7 |
385 |
岳阳小学 |
7 |
385 |
贾岛小学 |
7 |
385 |
乐至街小学 |
3 |
165 |
东方红小学 |
11 |
605 |
工业大道小学 |
12 |
660 |
启明九年制学校 |
10 |
550 |
九韶小学 |
7 |
385 |
岳石小学 |
10 |
550 |
合计 |
74 |
4070 |
4.招生办法(划片入学、摇号及统筹安排结合)
(1)户籍生招生办法。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户籍生采用“划片入学”的方式招生,根据户籍生户口簿标明的地理位置,确定所在区域划片学校登记就近入学(可自愿选择登记的区域,仅能选择可选学校中的1所进行登记)。
(2)政策生招生办法。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政策生采用“优待入学”的方式招生,根据政策生学生、家长意愿,结合居住地址,仅能自愿选择1所学校登记,视同户籍生情况就近入学处理。
(3)购房生招生办法。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购房生采用“划片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根据房产证(或备案合同)标明的地理位置确定划片学校进行登记(可自愿选择登记的区域,仅能选择可选学校中的1所进行登记)。优先解决划定区域内购房生,如果划定区域内购房入住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划片学校招完户籍生(含划定区域和可选区域)和政策生后的空缺学位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空缺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空缺学位数等量的划定区域购房生到划片学校就读,其余未摇中的划定区域购房生则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充足学校就读;其次解决可选区域购房生,如果可选区域购房入住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划片学校招完户籍生(含划定区域和可选区域)、政策生和该校划定区域的购房生后的空缺学位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空缺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该校空缺学位数等量的可选区域购房生到该校就读(如该校有多个可选区域,则所有可选区域的购房生一并参与摇号),其余未摇中的可选区域购房生则直接到其可选区域内另1所学位充足学校就读;如果划片学校招完户籍生(含划定区域和可选区域)、政策生和该校划定区域的购房生后已无空缺学位数,该校可选区域购房生则直接到其可选区域内另1所学位充足学校就读。
(4)借读生招生办法。借读生采用“指定学校、意向填报、统筹安排”的方式招生,由符合就读条件的借读生家长根据在城区租房居住地址意向填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招生学校(仅限乐至街小学、九韶小学、贾岛小学、岳石小学4所学校中的其中1所,实验小学、东方红小学、工业大道小学、岳阳小学、启明九年制学校不招收小一借读生),再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安排就读(乐至街小学、九韶小学、贾岛小学、岳石小学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经城区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增加招生计划),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均能在城区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5)摇号工作。摇号工作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参加。摇号采用录播的方式进行。
(6)均衡分班。招生结束后,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班总名单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查备案。
5.登记程序、时间、地点
(1)户籍生
网上信息采集(以下简称“网报”):户籍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6月26日—28日通过手机端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升招报名系统,按提示确定登记学校、选择就读条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1:2023年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现场审核:已进行网报的户籍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1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网报登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2);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③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登记:错过网报或现场审核的户籍类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4日当日8:00—18:00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股(509室)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2);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③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入学:通过网报、现场审核合格的户籍类适龄儿童将由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户籍生招生办法按程序在拟就读学校统一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适龄儿童在拟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入学。
(2)政策生
网上信息采集(以下简称“网报”):政策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6月26日—28日通过手机端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升招报名系统,按提示确定登记学校、选择就读条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1:2023年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现场审核:已进行网报的政策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1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网报登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政策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满足相关优待政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登记:错过网报或现场审核的政策类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4日当日8:00—18:00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股(509室)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政策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满足相关优待政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入学:通过网报、现场审核合格的政策类适龄儿童将由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政策生招生办法按程序在拟就读学校统一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适龄儿童在拟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入学。
(3)购房生
网上信息采集(以下简称“网报”):购房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6月29日—7月1日通过手机端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升招报名系统,按提示确定登记学校、选择就读条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1:2023年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现场审核:已进行网报的购房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6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网报登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购房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4);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房产证(或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2023年6月20日前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水、或电、或气发票);⑤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登记:错过网报或现场审核的购房类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9日当日8:00—18:00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股(509室)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购房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4);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房产证(或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2023年6月20日前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水、或电、或气发票);⑤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入学:通过网报、现场审核合格的购房类适龄儿童将由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结合购房生招生办法按程序确定拟就读学校后,在拟就读学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适龄儿童在拟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入学。
(4)借读生
网上信息采集(以下简称“网报”):借读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2日—4日通过手机端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升招报名系统,按提示确定登记学校、选择就读条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1:2023年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现场审核:已进行网报的借读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11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岳阳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5);②2023年6月20日前在本县城区居住证明(包含居住详细地址)原件及复印件;③父(母)与本县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由我县社保局兼章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父(母)社会保险缴费清单;⑥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登记:错过网报或现场审核的借读类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14日当日8:00—18:00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股(509室)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5);②2023年6月20日前在本县城区居住证明(包含居住详细地址)原件及复印件;③父(母)与本县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由我县社保局兼章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父(母)社会保险缴费清单;⑥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入学:通过网报、现场审核合格的借读类适龄儿童将由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借读生招生办法按程序统筹确定拟就读学校后,在拟就读学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适龄儿童在拟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
1.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城区户籍的学生(以下简称“户籍生”):指具有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相关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学生(挂靠户的不属于该类学生)。
(2)符合相关优待政策的学生(以下简称“政策生”):
具有符合相关优待政策照顾的学生。
说明:“相关优待政策”是指学生符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安岳籍援藏援彝干部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入驻重点企业高管子女、体育生特招等政策条件之一。
(3)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员子女(以下简称“购房生”):指无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相关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截至2023年6月2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内购房且居住的学生。
说明:“居住”是指以房屋产权证或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且同时满足①房产证(或备案合同)的姓名与学生父母姓名一致;②提供2023年6月20日前入住相关证明(与房产证明上姓名一致的水、或电、或气发票)。
(4)具有城区小学学籍无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无城区住房的学生(以下简称“借读生”):指具有城区小学学籍,在城区无户籍无住房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挂靠户属于此类学生,已具有岳石初级中学招生划片范围内户籍的不属于此类学生)。
2.招生范围(附图)
安岳中学(本部):以安岳中学(本部)为中心,至安乐路路心、至王家坝大桥桥心、至东大街街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茶店子街街心、至普州桥桥心(过河、以河为界)、至常名桥桥心(以河为界)、至沱街街心、至西大街街心区域;至普州大道与柠都大道交会处路心、至柠都大道路心、至秦九韶路南段路心、至岳石路路心、至茶店子转盘街心、至普州大道路心区域。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至锦绣路与兴安路交会处路心西北侧(含星宇上上城)、至兴安路路心、至解放街街心、至王家坝大桥桥心、至安乐路路心区域。
安岳中学方林校区:以安岳中学方林校区为中心,至秦九韶路南段与岳石路交会处路心、至岳石路路心、至工业大道北段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至安岳消防(不含)、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秦九韶路南段路心区域(含美美世家)。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柠都大道路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普安桥桥心(以河为界)区域;②华庭贵府、和谐缘二小区、中韩广场、柠都天誉府、茂源居、石华社区(原石华村及广惠村7、8社)区域。
实验中学:以实验中学为中心,至西大街街心(含御景天成)、至沱街街心、至常名桥桥心(过河、以河为界)、至普州桥桥心、至茶店子街街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247国道(原206省道)路心、至贾岛路路心(含恒信御景)、经红绿灯路口至安岳大道两侧区域(含城南壹号、置信丽府、锦玺公馆、汇金铭城天誉、中迪国际社区、龙湾半岛、兆信金悦湾);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金花村;望城村;原城南九年制学校初一招生范围。
启明九年制学校:以启明九年制学校为中心,至锦绣路与兴安路交会处路心、至北坝路西段路心、至北大街路心、至龙门堤巷街心、至普州大道路心、经普州大道红绿灯路口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不含江岸花都,以河为界)、至普安桥桥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东大街街心、至王家坝大桥桥心、至解放街街心、至兴安路路心区域。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柠都大道路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普安桥桥心(以河为界)区域;②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319国道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至县消防队(不含)、至秦九韶路北段路心、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区域”。
九韶初级中学:以九韶初级中学为中心,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江岸花都(含)、经普州大道红绿灯路口至北大街街心、至柠檬路路心、至曾家沟路路心、至蒋家湾路路心、至锦绣路路心(含如诗美地、绿城锦绣二期)区域;至北大街与龙门堤巷交会处路心、至北大街路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龙门堤巷街心区域;至蒋家湾路与曾家沟路交会处路心、至北坝路西段路心、至北大街街心、至柠檬路路心、至曾家沟路路心(含丽嘉城市花园、锦尚花园、御龙湾);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319国道路心北侧、至双龙路路心区域(长安社区6社);红双村(含原中七村);万寿村(不含6、7、13、14组)。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①至锦绣路与兴安路交会处路心西北侧(含星宇上上城)、至兴安路路心、至解放街街心、至王家坝大桥桥心、至安乐路路心区域;②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319国道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至县消防队(不含)、至秦九韶路路心、至江岸花都与电信大楼之间无名桥桥心(以河为界)区域。
岳石初级中学:原城东九年制学校初一招生范围,即以岳石初级中学为中心,至岳石路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247国道(原206省道)路心东南区域(含碧桂园柠都府、云溪谷);具有石桥街道城东管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自愿选择登记区域:华庭贵府、和谐缘二小区、中韩广场、柠都天誉府、茂源居、石华社区(原石华村及广惠村7、8社)区域。
3.招生计划
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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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计划招收班数(个) |
招生人数(人) |
安岳中学(本部) |
16 |
880 |
安岳中学方林校区 |
14 |
770 |
实验中学 |
15 |
825 |
启明九年制学校 |
10 |
550 |
九韶初级中学 |
12 |
660 |
岳石初级中学 |
6 |
330 |
合计 |
73 |
4015 |
4.招生办法(划片入学与摇号相结合)
(1)户籍生招生办法。户籍生采用“划片入学”的方式招生,根据户籍生户口簿标明的地理位置,确定所在区域划片学校登记就近入学(可自愿选择登记的区域,仅能选择可选学校中的1所进行登记)。
(2)政策生招生办法。政策生采用“优待入学”的方式招生,根据政策生学生、家长意愿,结合居住地址,仅能自愿选择1所学校登记,视同户籍生情况就近入学处理(体育生特招情况只能在既定招生学校登记)。
(3)购房生招生办法。购房生采用“划片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根据房产证(或备案合同)标明的地理位置确定划片学校进行登记(可自愿选择登记的区域,仅能选择可选学校中的1所进行登记)。优先解决划定区域内购房生,如果划定区域内购房入住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划片学校招完户籍生(含划定区域和可选区域)和政策生后的空缺学位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空缺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空缺学位数等量的划定区域购房生到划片学校就读,其余未摇中的划定区域购房生则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充足学校就读;其次解决可选区域购房生,如果可选区域购房入住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划片学校招完户籍生(含划定区域和可选区域)、政策生和该校划定区域的购房生后的空缺学位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空缺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该校空缺学位数等量的可选区域购房生到该校就读(如该校有多个可选区域,则所有可选区域的购房生一并参与摇号),其余未摇中的可选区域购房生则直接到其可选区域内另1所学位充足学校就读;如果划片学校招完户籍生(含划定区域和可选区域)、政策生和该校划定区域的购房生后已无空缺学位数,该校可选区域购房生则直接到其可选区域内另1所学位充足学校就读。
(4)借读生招生办法。借读学生采用摇号方式招生,根据各校登记人数、实际缺额确定摇号工作。借读学生根据本人及监护人的意愿,只能选择1所城区初中学校进行登记参与摇号。若意愿填报的登记学校招完本校户籍、购房学生和城区同学段学位供给不足学校的购房学生后,仍有空缺学位,参加摇号人数小于或等于空缺数,则直接报名就读,不实行摇号,如果大于空缺数,实行摇号确定就读学生,对摇号未中的学生,集中起来实行再次摇号分配到其他有空位的学校就读;若意愿填报的登记学校招完本校户籍、购房学生和城区同学段学位供给不足学校的购房学生后,已无学位,则该类学生将参加其他招完户籍、购房和意愿填报该校的借读生后仍有空位的学校摇号来确定学位。
(5)摇号工作。摇号工作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参加。摇号采用录播的方式进行。
(6)均衡分班。招生结束后,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班总名单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查备案。
5.登记程序、时间、地点
(1)户籍生
网上信息采集(以下简称“网报”):户籍类学生法定监护人需于6月26日—28日通过手机端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升招报名系统,按提示确定登记学校、选择就读条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1:2023年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现场审核:已进行网报的户籍类学生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3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网报登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2);②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③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学籍在安岳县内的可不提供)。
补充登记:错过网报或现场审核的户籍类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4日当日8:00—18:00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股(509室)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2);②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③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学籍在安岳县内的可不提供)。
报名入学:通过网报、现场审核合格的户籍类学生将由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户籍生招生办法按程序在拟就读学校统一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拟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入学。
(2)政策生
网上信息采集(以下简称“网报”):政策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6月26日—28日通过手机端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升招报名系统,按提示确定登记学校、选择就读条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1:2023年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现场审核:已进行网报的政策类学生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3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网报登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政策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满足相关优待政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学籍在安岳县内的可不提供)。
补充登记:错过网报或现场审核的政策类学生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4日当日8:00—18:00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股(509室)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政策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满足相关优待政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学籍在安岳县内的可不提供)。
报名入学:通过网报、现场审核合格的政策类学生将由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政策生招生办法按程序在拟就读学校统一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拟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入学。
(3)购房生
网上信息采集(以下简称“网报”):购房类学生法定监护人需于6月29日—7月1日通过手机端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升招报名系统,按提示确定登记学校、选择就读条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1:2023年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现场审核:已进行网报的购房类学生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8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网报登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购房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4);②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房产证(或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2023年6月20日前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水、或电、或气发票);⑤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学籍在安岳县内的可不提供)。
补充登记:错过网报或现场审核的购房类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9日当日8:00—18:00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股(509室)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购房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4);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房产证(或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2023年6月20日前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水、或电、或气发票);⑤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学籍在安岳县内的可不提供)。
报名入学:通过网报、现场审核合格的购房类学生将由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结合购房生招生办法按程序确定拟就读学校后,在拟就读学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拟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入学。
(4)借读生
网上信息采集(以下简称“网报”):借读类学生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2日—4日通过手机端下载“川教通”APP或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升招报名系统,按提示确定登记学校、选择就读条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1:2023年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现场审核:已进行网报的借读类学生法定监护人需于7月13日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网报登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初中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6);②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登记:错过网报或现场审核的借读类学生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14日当日8:00—18:00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股(509室)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初中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6);②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入学:通过网报、现场审核合格的借读类学生将由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借读生招生办法按程序确定拟就读学校后,在拟就读学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拟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入学。
四、审核复查
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政府、相关社区、县城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岳城责任区教育督导组等部门、乡镇(街道)开展核查工作,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者,一律取消城区学校报名入学资格。
五、招生要求
(一)符合多种就读条件(例如:既满足户籍生条件又满足购房生条件等)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1种就读方式进行登记,如发现有同一适龄儿童、少年以多种方式登记的情况,则由招生审核小组根据该生申请登记学校学位申报情况,统筹认定1种登记方式。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按招生工作程序和招生工作办法进行登记审核,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三)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范围和县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四)审核人员不得在审核学位申请材料时徇私舞弊,如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申请就读和借读的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生,如本人及其监护人自愿,可选择到九韶外国语学校或乐创外国语学校就读,但两所民办学校各学段的实际招生数均不能超过县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
(六)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必须严格按此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个人,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扣减目标考核分、校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理。
六、其他
本招生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县公安局、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政府等部门、乡镇(街道)集体研究解决。
自《方案》发出即日起至2023年8月4日结束(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安岳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在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大楼1楼(岳阳小学门口)设立“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咨询处”,专项负责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问题答疑,欢迎广大家长前往咨询。咨询电话:19808224457(此电话仅用于安岳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咨询解释期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