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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岳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录入:安岳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商务局:

现将《安岳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安岳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安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6日           

附件

  

安岳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按照《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全面加强我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广泛宣传教育,强化源头防控,落实部门责任,促进社会协同,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教育引导行动

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纳入家庭教育重要内容,指导和支持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责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二是深化教育引导。学校要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对文身危害性的认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引领,组织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和心理辅导,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文身可能造成的伤害和不良影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典型案件,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

(二)开展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规范行政审批,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一是排查市场主体。全面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清除文身、文身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二是排查传播媒介。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出版、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图书、广告音像制品、网络信息等。三是严格行政审批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市场监督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对于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要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未成年人”;民政部门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在排查中一经查出违规经营行为,相关部门要给予教育指导,督促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依托此次排查,对辖区内文身服务提供者以及可能违规开展文身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法律宣传,强调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文身服务。

(三)开展权益保护行动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支持和配合,履行部门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形成整体合力。人民法院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或者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对因文身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因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涉嫌犯罪案件。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和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6月初—6月底)

相关职能部门需认真分析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371日—8月底)

全面开展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按照重点任务和分工,全覆盖排查治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并请于8月底形成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县未保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91日—9月底)

由县未保办牵头组织,联合相关单位组成督导组,对部分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专项行动治理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巩固专项行动成效,坚持把防范、教育、监管、处罚等工作贯通起来,建立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未保办、县未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法律意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联动,精心安排部署,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工作成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县未保办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关爱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调动儿童辅导员、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一线工作力量的作用,主动排查留守、困境未成年人文身情况,发现文身的要积极提供帮扶,协调开展相关治疗,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安岳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表

工作步骤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单位)

责任部门(单位)

排查治理阶段

开展教育引导行动

强化监督指导。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纳入家庭教育重要内容,指导和支持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

20238月底

妇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深化教育引导。学校要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对文身危害性的认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引领,组织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和心理辅导,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文身可能造成的伤害和不良影响。

20238月底

教育和体育局、团县委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典型案件,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

20238月底

委宣传部商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开展排查治理行动

全面排查辖区内文身店、美发店、美容店、医疗美容机构等市场主体,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超范围经营、违法广告宣传等行为

 

20238月底

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生活美容机构为未成年人清除文身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开展清除文身等医美项目的行为。

20238月底

卫生健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排查治理阶段

开展排查治理行动

全面排查文身服务提供者(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时查看身份证件等情况。

20238月底

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以及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文身商业广告等情况。

20238月底

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全面排查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是否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

20238月底

委宣传部、县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

20238月底

卫生健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市场监督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对于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要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

20238月底

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民政部门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

20238月底

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排查治理阶段

开展权益保护行动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支持和配合,履行部门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形成整体合力

20238月底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人民法院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或者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审理。

20238月底

人民法院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人民检察院对因文身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20238月底

人民检察院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因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涉嫌犯罪案件。

20238月底

公安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和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

20238月底

司法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总结提升阶段

总结经验、建立机制

未保办牵头组织,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专项行动治理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20239月底

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总结提升阶段

总结经验、建立机制

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巩固专项行动成效,坚持把防范、教育、监管、处罚等工作贯通起来,建立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39月底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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