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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特困人员2023年7月供养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录入:安岳县民政局

安岳县康复医院、安岳县忠心养老院、李家养护中心及岳阳镇等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四川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锁定的20237月特困人员名单,现将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情况

1.现将分散特困人员通过《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发。

2.现将7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148人的供养资金1021720元(按城镇特困标准890/人)拨付各供养机构,请务必做好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的相关保障工作。

3.现将康复医院在院特困人员243人的供养资金165240元(按城镇低保标准680/人),拨付县康复医院,请务必做好在院特困人员的相关保障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供养机构县康复医院的特困人员及特困人员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报送其户籍所在地社会事务办。

2.各乡镇(街道)每月25—30号在《四川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进行特困人员的新增、注销、复核(供养方式转变、户籍性质变更、自理能力变更),并在系统中导出表格盖章后予以保存。

3.如本月是低保(且本月要出保),下月将享受特困的。这种特殊情况,本月25—30号在系统中低保出保(因低保出保次月才能生效,故特困新增次月才能录入),次月1号(节假日延后至上班第一天)特困新增录入。

4.我局每月的2号(节假日延后至上班第二天)锁定本月数据,特困人员数据完全以《四川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如数据有问题,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负责。

5.各乡镇(街道)、供养机构及时上报新增、死亡、供养方式转变、户籍性质变更、自理能力变更等人员信息,以保证次月拨付资金准确。如因漏报、迟报、瞒报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规定追回违规所得资金并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我局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20237月特困人员名单

   2.20237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名单      

3.20237月康复医院在院人员名单

4.集中供养2023年7月供养金汇总表

 

 

安岳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附件1.2.3.4(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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