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持续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紧盯目标任务,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在构建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等方面取得进展,提升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一、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取得新进展
优化调整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到乡镇(街道),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及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夯实兜底保障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底层基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助尽助”。一是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等特殊群体根据申请按程序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城乡低保5954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41034人次20739万元,其中向脱贫户发放低保金315944人次8625.3万元。二是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特困供养人员9833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119733人次6708.09万元。为特困对象中的脱贫户发放供养金23760人次1204.63万元。三是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截至目前,全县临时救助急难对象2571人次216万元,其中救助脱贫户276人次17万元。四是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目前,全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20153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14358人,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0546人次1350.71万元,其中脱贫户66269人次367.37万元;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8134人次1581.34万元,其中脱贫户83231人次832.31万元。五是做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孤儿38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9人。累计发放孤儿保障金4575人次420.88万元,其中脱贫对象979人次88.11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1802人次119.77万元,其中脱贫对象,519人次37.89万元。
二、低收入人口排查监测和帮扶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根据民政工作职能和政策口径,会同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做好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工作,筑牢防止返贫致贫底线。截至目前,已阶段性将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及乡村振兴局新纳入的监测户等困难对象73186人纳入动态监测范围。二是稳步推进低保边缘家庭监测工作。按照《四川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指南(第一版)》要求,统筹利用2021年度低保复查的契机,进行专项工作培训和工作安排,并联推进低保边缘家庭摸排工作。按程序将3574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监测范围。三是落实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持续关注监测对象基本生活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分类施策,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相应保障范围。截至目前,纳入低保1116人,纳入特困供养3人,落实临时救助资金10.2万元,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落实各级强农惠农政策取得新成效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年/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用。截至目前,共代缴低保25496人,特困1477人,重度残疾10192人。共落实民政涉及对象代缴资金37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