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岳县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疫情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录入:安岳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资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精准防控的通知》(资民办发〔202229号)和近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调度会精神,现就我县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疫情精准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挥主体责任,确保机构安全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和养老机构主体直接责任,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纳入乡镇(街道)疫情联防联控总体部署。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总体要求,落实“五有”措施,认真执行《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五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院内老人生命健康安全。

二、细化措施,务实推动

(一)严把入口关

1.物资进院实行消毒分送制。按照“人、物、环境”三同防的要求,所有物资包括快递、外卖、送药、生活物资配送、亲友探视物品等一律不得直接进入院内,由院内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在院门外“物资接收处”统一消毒处理后进入院内。

2.三个一律。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接收新入院老人,老人非重病等特殊情况一律不外出,一律谢绝亲友入院探访,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交流。

(二)严把出口关

1.老人因病转院管理。坚持“非重病不离院”原则,院内老人因病必须离院时,由院内安排规范消毒的专用车辆点对点全封闭转院治疗,做好出院登记和陪护人员自我防护。

2.工作人员管理。所有在院人员(包括工作人员)不得离开院区(除一名在外的物资采购人员外),院内人员每天作好测温、戴口罩,消毒、洗手等防疫工作。

3.垃圾清运管理。垃圾清运由院内专人送至院外指定地点,再按要求处理。口罩回收后,县城区内的由县城管局清运垃圾时一并回收统一处理;乡镇(街道)交由当地卫生院统一处理。

(三)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五要一不)

1.要消毒一次。每日全院无死角消毒,并做好记录。

2.要测温两次。对老人每天两次体温监测(晨检和晚检),并做好记录。

3.要保障物资。储备有充足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一个月用量及以上),有专用“口罩回收桶”。

4.要加强宣传。指导院内老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制、错峰用餐、打喷嚏捂口鼻、一米线社交距离等;通过小喇叭、宣传标语等形式反复宣传疫情防控要求。

5.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核酸监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6.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四)强化应急处置(三有一报告)

1.各养老机构须有应急处置预案。

2.各养老机构须有预案学习演练。

3.各养老机构须有隔离观察室。根据在院人数设有13个隔离观察室。

4.发现发烧发热对象及时隔离观察并报告。

(五)加强集居点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

1.全面了解在集聚点居住人员情况,随时掌握人员动态。

2.及时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按县疫情指挥部要求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不聚集,禁止与高、中风险返安人员接触。

3.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专人负责集居点特困老人的疫情防控工,定期对集聚点的房屋、用电、用火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

三、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责任追究

县民政局将对全县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人物同防、出入管控、日常消杀、体温监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值班值守等工作。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机构)和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安岳县民政局

                              20221017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