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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录入:安岳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岳县民政局

                          2023228

 

 

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民政事业“583”发展架构为统揽,突出“提质增效”“创新突破”主题,围绕“八个聚焦”,按照“+五社联动”工作模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奋勇争先、力争上游,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民政力量。

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的民政工作意识,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常态长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按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做好民政信息宣传工作,谋划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传递民政好声音,讲好新时期民政好故事。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方位、全覆盖要求,开展干部轮训、“三级书记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等,引导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扣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创新性创造性开展民政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县民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化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推进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坚持实干实绩导向,持续抓好年轻干部培养管理使用,完善关心激励机制,做好干部职级晋升,提请县委县政府评选表扬一批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切实把干部选好用好。

(五)坚持不懈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关键少数”监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机关纪委建设,强化监督职能,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和项目、资金等专项审计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等民政领域问题整治。将常态化警示教育嵌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工作日常,以建设“清廉机关”为抓手,抓好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规定,更好激发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聚焦共同富裕目标,坚决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低保扩围增效。适时适度提高全县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发挥急难社会救助作用,研究制定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其他救助部门有效衔接,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极端事件。健全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机制,增强主动发现能力。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做好社会救助救济对象补助发放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落实异地申请、网络申办等政策,打通救助供需对接“最后一公里”。

(七)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全面应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拓展功能应用。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管理,加强与乡村振兴、医疗保障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和研判分析,提高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能力,扎实开展分类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能力建设。配合制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推动专项救助向低收入人口覆盖。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八)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优化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县乡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拓展“天府救助通”平台应用场景。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专项治理成果,指导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创新运用数字监督模式,守好“救命钱”。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九)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推进有关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完成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任务,持续做好寻亲服务、街面巡查、站内照料、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探索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试点。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做好平安安岳建设重点人群组工作。

(十)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将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全面实施“扶残助困一件事”联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政策落实“回头看”。探索建立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2个社区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和“社区康复驿站”提升行动,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区域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水平。

三、聚焦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构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新格局

(十一)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全面落实《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实施养老设施三年提升行动,启动周礼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完成颐和康养院二期和兴隆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试点。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完善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对全县131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全县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蜀养人才培英工程”,组织养老机构院长及管理人才、护理人员专题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养老护理员从业补贴、技薪挂钩等激励政策,打造老年志愿服务品牌。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强化养老服务区域合作,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资大文旅融合养老服务共建共享。组织参加第5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和四川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加强老年大学管理,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十二)优化孤寡和失能老人服务。持续实施县级领导、县级部门联系帮扶农村敬老院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工作。探索开展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养老机构管理“三个制度、三个办法”。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探索区域性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改革。全面启动“爱·惠·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进一步健全落实孤寡老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探访关爱服务等机制,全面提升孤寡老人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的意见》,全面启动失能老人照护行动,加强失能老人照护机构建设,开展失能老年人社区居家照护创新试点,在岳城街道南山社区开展老年助餐网络建设试点,在石桥街道桅坝社区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持续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十三)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广泛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认真落实《四川省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标准》《关于加强新时代儿童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制度。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六大行动计划”和“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启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工程,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站点体系,完成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石桥街道和文化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姚市镇方石村未成年保护工作点建设。持续强化特殊困难儿童基本保障和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儿童结对关爱机制。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

四、聚焦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化创新实践助力城乡基层治理“深耕善治”

(十四)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创新实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筛选一批产业发展重点村、村级片区中心村、城镇开发周边村、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等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计划在岳城街道岳井村、周礼镇玉顶村等村开展省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行动,完善“四议两公开”运行机制,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切实为村(社区)减负。

(十五)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村(社区)阵地补短提能行动,按照县城区中心往主干道延伸、主干道辐射乡镇,并结合基层治理总体布局工作思路,逐年提升村(社区)办公阵地,今年计划完成2个社区补短板、3个提能力项目。加强基层群众活动阵地建设,通贤镇帽石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省级补助范畴,持续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促进村级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分类培育示范社区,着力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

(十六)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持续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六大机制”。持续写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后半篇”文章,坚持“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思路,突出“四新”“四有”要求,统筹整合各层级、各部门治理资源,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评选一批示范社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治理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整体水平。持续实施“牵手伴行”和“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联合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

(十七)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县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乡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发展,依托骨干支撑产业引导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双千工程”。实施社会组织人才培育工程,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实现新登记社会组织20个,培育能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10个。开展12次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会。

(十八)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自治。落实“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地方标准,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推进诚信自律和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选举程序、内部监督。研究制定(修订)社会组织章程和社会组织人事、分支(代表)机构、档案印章、财务、资产、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主动服务国省重大发展战略,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十九)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孵化培育、筹备成立、内部治理、变更及清算注销等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综合监管制度。通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变更登记、抽查审计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鼓励社会监督,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完善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制度,规范涉企收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捐捐赠等行为,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示范创建、研讨论坛等活动,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五、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优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

(二十)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党委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区共兴”等战略部署,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拟制我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严格依法审核行政区划调整申报事项。做实两项改革后续工作,配合做好改革调整效果监测评估。

(二十一)创新抓好地名界线管理。认真贯彻修订后的《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开展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试点工作,对千年古县、千年古镇等地名文化遗产进行申报,传承保护和挖掘弘扬地名文化。扎实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系统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积极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完成第四轮安岳—安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营造和谐稳定边界地区环境。

六、聚焦慈善事业发展,创新探索公益慈善助力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二十二)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关于推动四川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活动,着力打造有竞争力的品牌项目,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慈善活动。实施慈善人才增能计划,提升慈善从业人员组织管理、慈善募捐、项目运作等能力,支持发展慈善信托,打造本地荷福泰“心”情暖安岳娃、“金秋助学”等安岳慈善品牌项目。发挥县慈善会枢纽型慈善组织作用,探索建立基层慈善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慈善服务水平和慈善捐赠应急响应能力,健全慈善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体制机制。

(二十三)提升做实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带动全县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能增效,有效提升各级社会工作站室空间环境和服务能力,强化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支撑。引导社会工作站点和社会工作人才围绕需求评估、资源链接、社会救助、老幼关爱、社区治理、产业发展等开展专业服务,有效呈现社会工作站点专业服务场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推动打造特色社会工作站点,开展示范社会工作站创建评选。推进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抓好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社工培养管理。

(二十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全覆盖建设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全覆盖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持续打造民政领域志愿服务特色品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七、聚焦基本社会服务,优化民政服务供给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十五)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试点。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推动落实《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创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传承发展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收缩乡镇婚姻登记点,迁建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打造3A级婚姻登记机关。推进婚育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颁证服务水平,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设“幸福婚姻课堂”,发挥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教育引导。深入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二十六)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持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促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开展公墓年检工作,强化殡葬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更好保障群众“逝有所安”。支持县殡仪服务中心添置火化炉、遗体接运车、遗体冷藏柜等必要的设备设施。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整治、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持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和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

八、聚焦民政领域安全,夯实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十七)扎实抓好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县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增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配合省市民政主管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积极推进“智慧民政”,加强民政领域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二十八)坚决守好民政领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加强“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社区服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隐患。统筹抓好民政领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机构人员安全、社会组织安全、消防燃气食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十九)统筹做好民政事发展基础工作。配合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1+3+4”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深入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落实,加快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规范预算执行,做好资金绩效评估。加强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跨区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广度和深度,巩固拓展“一网通办”成果,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民政领域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强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理论支撑。持续加强公文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值班值守、财务审计、绩效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做好挂联帮扶永清镇柑子村、三元村相关工作。

 

附件:2023年十民政大事

 

 

 

 

 

 

 

 

 

附件

 

2023年10件民政大事

 

1.为安岳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3.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工程。

4.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

5.建设乡镇(街道)社工室50个。

6.实施“社区康复驿站”提升行动。

7.开展婚俗改革试点。

8.实施养老设施三年提升行动。

9.开展四川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10.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社会组织专项审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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