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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4   录入:安岳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资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函〔2016〕12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如下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透明、有序地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认真部署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主动公开工作制、保密审查机制、公开考核机制、公开监督制度和公开追究机制,通过完善和健全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范围、依法审查,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明确流程、规范程序,不断优化和改善政务环境,确保公民知情权。
      (三)丰富公开形式。我局不断完善对外公开信息方式,通过政务公开栏、设立电子显示屏、微博、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四)强化考核督查。我局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市、县目标考核中,并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对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12条、人事信息10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信息55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足;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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