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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司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04   录入:安岳县司法局

 

2010年,安岳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 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从司法局工作实际出发,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出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信息公开推向社会,接受监督。
(二)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制。对局机关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各股室、所、处均明确一名承办人或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接受监督。各股室、所、处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工作动态、司法行政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成绩、涌现的先进事迹等。除日常宣传外,还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等工作,积极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的工作举措,使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深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全面,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设计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信息简报、宣传栏、折页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0年安岳县司法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安岳县司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内容不及时,运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应对实际工作的能力需要强化和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11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其他公共场所如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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