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33号)的要求,经参保企业自行申报并通过审核认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岳县支行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拟返还金额7104.25元,现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岳县支行申报稳岗返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安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特此公示。
安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28-2453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