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阳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资阳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承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人社规(2022)1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强烈需求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劳务品牌培训)、创业培训(含返乡创业培训)。具体可参见《资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资人社发〔2021〕23号)(网址:http://srsj.ziyang.gov.cn/zyrs/rcfw/show-23.html)。
二、征集对象
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各类企业设立的职工培训中心(部门、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以及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二)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安岳县内的高(中)职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直接进行申报;县外市内的高(中)职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需向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再行申报;市外高(中)职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需经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申报。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资阳市安岳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
2.培训机构办学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3.培训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培训和实训场地证明,其中,自有场地的需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则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
5.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6.师资力量资料(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师资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清单);
7.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规范、完整、真实有效的原则提供申报材料。
2.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件当场校验后退还。
3.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属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审核及公示
县人社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就业局将采取核实资质、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核查。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机构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庭露
联系电话:028-24535839
电子邮箱:934756626@qq.com
通讯地址:安岳县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5楼502室
邮 编:642350
附件:资阳市安岳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docx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