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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关于2023年7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5   录入: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28-26577903

通讯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外环路西三段222号中国牙谷科创园多功能中心2号门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资阳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项目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侯家坪工业园区侯高路东69

资阳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水土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拟在四川省资阳市侯家坪工业园区侯高路东69号租赁资阳市国安钢铁有限公司空置厂房8500m2用于建设两条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线。该项目以锯末、竹屑、原木、秸秆为原料,通过购买粉碎机、破碎机、成型机、打包机等设备,经破碎粉碎、制粒、成型等工序制作出产品。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000吨生物质燃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期各项环境影响管控、保护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破碎、粉碎、筛分、制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成罩+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达相关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2套,编号分别是DA001、DA002)达标排放;项目运输粉尘、装卸粉尘经“密闭车间+地面硬化+加强管理”等方式处理达相关标准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粉尘经“密闭车间+定期洒水+原料遮盖”等方式处理达相关标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资阳市国安钢铁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达相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经过资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相关标准后排入沱江。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不成型的小颗粒以及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分类收集暂存后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理。

4.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对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并合理布局,将产噪设备放置于厂房内,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噪声产生的不利影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有效功能。

5.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废暂存间、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生产车间、厂区道路等在建设时均采用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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