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川财社〔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有两名退捕渔民首次创业,符合补贴条件,拟给予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向雁江区就业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8-26592213。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退捕渔民创业补贴花名册
资阳市雁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退捕渔民创业补贴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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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创业时间 |
项目名称 |
经营地址 |
补贴金额(元) |
1 |
刘光华 |
男 |
511026※※※※※※※※4736 |
雁江区伍隍镇五星村15组 |
2021年3月 |
资阳市雁江区刘光华鱼店 |
雁江区伍隍镇铜钟横街12号 |
10000 |
2 |
李友华 |
男 |
511026※※※※※※※※5573 |
雁江区丰裕镇石柱村13组 |
2021年4月 |
资阳市雁江区回青堂养生保健服务中心 |
雁江区南水巷28号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