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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邹明、邹波等4位参保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4   录入: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业务专题会集体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见附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股(联系电话:028-26920850)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共5天。

    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序号

单位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码)

补缴时间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补缴合计时间

1

四川省资阳东昇酿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邹明

511026※※※※※※※※0041

199204

199307

16

2

四川省资阳东昇酿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邹波

511026※※※※※※※※0015

199204

199212

9

3

四川三环恒力车桥有限公司

郭书隆

511026※※※※※※※※0716

201005

201106

14

4

原四川省资阳轻型汽车改装厂

张崇荣

511026※※※※※※※※0031

199204

199512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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