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62号)、四川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业务专题会集体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见附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股(联系电话:028-26920850)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共5天。
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序号 |
单位 |
姓 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补缴时间 |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补缴合计时间 |
||||
1 |
四川省资阳东昇酿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邹明 |
511026※※※※※※※※0041 |
199204 |
199307 |
16 |
2 |
四川省资阳东昇酿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邹波 |
511026※※※※※※※※0015 |
199204 |
199212 |
9 |
3 |
四川三环恒力车桥有限公司 |
郭书隆 |
511026※※※※※※※※0716 |
201005 |
201106 |
14 |
4 |
原四川省资阳轻型汽车改装厂 |
张崇荣 |
511026※※※※※※※※0031 |
199204 |
199512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