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讲,“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肥料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因其养分含量高,肥效快,增产效果显著,在农业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农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肥料。然而,肥料从原料开采到加工生产,易混入一些重金属元素或有毒物质,导致环境污染或农作物重金属元素超标,进而危害人体健康。为维护农村消费者切身利益,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安全使用。
一、购买时使用提示
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品牌种类繁多,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使用,做到“五看三防”。
(一)选购建议
一看“三证号”。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有“三证号”,即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登记证号)和执行的产品标准号;同时,包装上有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看养分含量。如复混肥料总养分≥40%为高浓度肥料,总养分30%-40%为中浓度肥料,总养分25%-30%为低浓度肥料。总养分含量应标明氮、磷、钾的百分含量,不得将其它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如氮、磷、钾含量分别为15-15-15的氮磷钾复合肥料,其总养分应标注为“总养分≥45%”。
三看产品通用名称。部分不法企业将商品名称打得异常醒目,仅在一小角落标注其产品通用名称,该类肥料需谨慎购买。如商品名称标注为“晶品二氢钾”,实际并不存在该物质,而其产品通用名称为“中量元素肥料”。
四看警示语和适用范围。需注意每一种化肥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说明,根据自身需求慎重选购。
五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效期)。绝大多数肥料产品,在适当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不会变质,无需标注保质期(有效期),少数肥料,如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等,应标准保质期(有效期),过期产品功效降低,影响作物生长。
(二)使用提示
一防潮湿。肥料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储存时包装要密封牢固,防止吸湿后结块,影响施用效果。
二防误用。肥料不能和农药、人畜药品、食用物品(如白糖、食盐)等混放,以免误用,特别要防止小孩误食。
三防减产。施肥时,应特别注意警示语和适用范围,避免农作物减产或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