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署先行,明确责任分工。设立复核组、政策宣传组及督查组,印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救助管理对象复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组织镇(街道)召开安排部署会,深入基层开展复核督导工作。
(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成立政策宣传组,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宣讲活动,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发布宣传信息 20 余条,悬挂横幅 10 余条,发放宣传资料 1400 余份,为复核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精准排查,做好检查监督。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每户必入、入户见人”的工作原则,对照保障对象的实际居住环境、摸清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财产信息,深入摸排保障对象近期经济来源和支出情况,填写调查登记表,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复核城乡低保 694 人,新增 11人,取缔 5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