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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就局办〔2023〕59号 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办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录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川就局办〔2023〕59号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办流程》的

通知

 

 

各市(州)就业服务管理局(中心):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  2023年度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 8号)要求,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审核流程、及时拨  付资金。现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办流程》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办流程

(2023年8月)

 

 

一、畅通申请渠道

责任单位: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工作内容: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 )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参保失业人员(以下 简称:申请人)登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  e 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同时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

设服务窗口接受线下申请。

 、审核申请条件

责任单位: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工作内容: 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 e 就业”微信公众号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 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 (以下简称“V3.0系统”)获取申请人的 参保缴费或领金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

人进入申领页面,经办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再次核实。

(一)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1年以上。

(二)参保失业人员领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证书核发日期在政策有效期内。

 、核验证书信息

 

责任单位: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工作内容: 申请人在申请页面,选择证书类别并输入证书编 号, V3.0 系统即可调用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验证接口进行证书名称、证书等级、证书取得日期等信息匹配。

(一)证书信息匹配成功的,系统进入审核环节。

(二)证书信息匹配失败的,申请人须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 全国联网查询网站 (zscx.osta.org.cn)查询到证书信息,并通过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同时上传证书原件、身份 证或社保卡。网站查询截图可由经办机构作为佐证材料一并上

传。

 、审核发放标准

责任单位: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工作内容: V3.0 系统通过证书等级信息自动生成发放标准, 并在申请环节和终审环节分别进行校验审核,经办人员对以上校验结果进行核实。

(  )初级(五级)证书对应标准1000元,中级(四级)对应标准1500元,高级(三级)对应标准2000元。

(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 等级不能重复申请。职业资格 证书的同一工种名称同一等级不能重复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同一职业名称同一等级不能重复申请。

(三)享受了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能申请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四)每个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申请补贴次数不能超过3次。

五、 补贴公示拨付

责任单位: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工作内容: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8日前生成基金支出 额和用款计划,每月10日前各市(州)汇总当地基金支出额和 用款计划并上报省就业局,待当月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额核定后在 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 议的,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领人员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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