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陈世荣等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韩国民等纳入城乡特困供养、阳文德等纳入城乡低保调标、李桂珍等取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谌明仁等取缔城乡特困供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录入:雁江区民政局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规〔2022〕1号),为确保城乡居民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基本温饱问题,经对象本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且公示无异议,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报我局,经我局抽查、审查、核定返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同意陈世荣等283户388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同意阳文德等44户60人纳入农村低保调标,取缔李桂珍等农村低保75户204人;同意韩国民等44户44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取缔谌明仁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3户23人;同意肖世学等10户10人由农村分散特困转为农村集中特困供养;同意邹燕辉等13户15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意刘以盛等25户28人纳入城市低保调标,同意取缔舒清海等城市低保6户8人;同意曾永生等2户2人纳入城市特困供养;同意取缔胡国华等城市特困供养人3户3人;执行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
附件:1.雁江区2023年9月城乡低保新增花名
2.雁江区2023年9月城乡低保调标花名
3.雁江区2023年9月城乡低保取缔花名
4.雁江区2023年9月城乡特困新增花名
5.雁江区2023年9月城乡特困取缔花名
6.雁江区2023年9月城乡分散特困转城乡集中特困供养
附件:附件:关于同意陈世荣等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韩国民等纳入城乡特困供养、阳文德等纳入城乡低保调标、李桂珍等取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谌明仁等取缔城乡特困供养的通知(9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