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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发布时间:2023-10-27   录入: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三十四、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办理暂停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

(三)办理渠道

现场(窗口)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医药机构书面申请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2.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4.办结及反馈。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申请恢复协议管理,告知办理结果。

(七)办理进度查询

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

(九)备注

办理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街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号楼一楼101A08-A12窗口;各县(区)医保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乐至县8:3012:00

下午01:3005:00(乐至县2:306:00

办理(咨询)电话:

市本级:028-26110621   雁江区:028-26920883

安岳县:028-24071751   乐至县:028-23355706

投诉电话:028-26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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