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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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9   录入:安岳县卫生健康局

一、基础信息

(一)机构概况

200492日,根据《关于组建安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安岳县卫生执法监督所的批复》(安编发〔200436号)批复同意,设立安岳县卫生执法监督所;20071110日,根据《安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岳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通知》(安编发〔200778号),安岳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更名为安岳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6425日,根据《中共安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的通知》(安委编发〔201663号),安岳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更名为安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安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如下:

匡玥潼:支部书记、大队长

负责大队全面工作,直管党风廉政、卫生应急工作。

  蒙:支部委员、副大队长

分管党建党务、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安全、禁毒、综治、依法治县、精神文明等综合工作。协助分管稽查和卫生执法监督各项业务工作。

  露:支部委员纪检员

分管纪检监察、人事、行政后勤办公室工作。

(二)工作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大队各股室沟通协调工作,上情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2)负责大队文件的统一制发,公文的收文、登记、传阅、督办归档及档案制作。

3)负责大队人事,干部职工录用、调动、退休、考核、任免及工资管理等具体事项;

4)负责大队后勤服务工作,按政府采购要求购置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报刊征订、文印、库房物资管理、车辆调度使用、登记、保养维护及其他办公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安全工作;

5)负责大队会务及有关接待工作;

6)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信息;

7)负责单位出纳工作、机打票的相应工作;

8)协助参与监督股室业务工作及综合治理等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稽查股

1)负责大队内部日常稽查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查;

3)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合议、听证、移交、强制执行、资料的准备收集归档等环节的相应工作;

4)负责群众投诉举报信息收集、汇报、督办;

5)负责卫生法制宣传工作;

6)负责乡镇卫生协管员的管理、督导乡镇卫计办(计生办)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7)指导各股室迎接上级及相关部门(单位)检查时文件资料方面的准备工作;

8)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

9)负责行政权力、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等平台的日常管理;

10)完成上级及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监督执法一股(负责区域:乡镇:北五区即永清、石羊、通贤、龙台、岳阳片区;县城:从一水厂起—外南街—正北街—上府街—解放街—王家坝大桥—柠都大道—新政府—319公路岔路口由南向北的左边以及县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医疗监督执法二股(负责区域:乡镇:南五区即镇子、周礼、驯龙、李家、兴隆、石桥街道);县城:从一水厂起—外南街—正北街—上府街—解放街—王家坝大桥—柠都大道—新政府—319公路岔路口由南向北的右边以及县中医院、县康复医院);

1)负责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日常监督工作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准入、人员准入进行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监督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负责监督对象分户档案的建立;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日常卫生监督信息、行政一体化等网络平台的网上录入;

4)负责医疗机构及人员不良行为记分;

5)负责现场检查记录制作、影视资料等证据收集,提出立案查处建议,调查处理违法案件,及时将案卷交稽查股存档;对简易程序案件进行现场处罚;

6)负责打击游医、巫医、牙科摊点等非法行医行为,配合公安、医保、市场、药监等部门开展打击医托工作,配合开展医疗机构基药价格管理;

7)负责处理举报投诉的调查回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8)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创卫生城市、创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的现场督导;

9)负责计划、方案、总结、简报的撰写上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10)负责开展打击“两非”等专项工作

11)完成上级及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4.监督执法三股(饮用水、学校卫生)

1)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学校等案件的日常监督工作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案件,并及时将案卷交稽查股存档;

2)组织指导并监督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负责各专项监督检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等活动中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4)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回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报告;

5)负责监督对象分户档案的建立;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日常卫生监督信息、行政一体化等网络平台的网上录入;负责计划、方案、总结、简报撰写及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监督执法四股(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卫生)

1)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2)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4)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5)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6)受理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职业病危害事故举报;

7)负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

8)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9)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病人救治、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举报受理工作;

10)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监督对象分户档案的建立;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日常卫生监督信息、行政一体化等平台的网上录入;负责计划、方案、总结、简报的撰写及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12)负责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计划、总结、简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以及监督检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等活动中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风与投诉

(一)预算/决算

已及时公开经费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

(二)行风建设

1.《卫生监督员执法规范》;

2.《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

3.《四川省卫生执法工作人员五禁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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