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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8   录入:乐至县良安镇

 

良委发〔202325

 

中共乐至县良安镇委员会

乐至县良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

实施方案

 

村(社区)两委、镇级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部署要求、《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巩固拓展发〔2023〕1号)和《乐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方案》(乐巩固衔接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守稳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落实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构建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更加可靠、保障更加有力的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建立村网格管理体系,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压实各级网格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强化常态监测、及时预警、快速识别,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建立健全帮扶措施库,因户施策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做到应帮尽帮;规范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稳定消除监测对象风险,做到“快速发现、及时认定、精准帮扶、稳定退出”,确保各个环节闭环管理、规范运行,坚决杜绝整乡整村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总体原则

网格监测、快速识别。建立网格监测体系,分层分类落实监测责任,简化识别程序,快速识别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有效防控返贫致贫。

因户施策、精准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做到应帮尽帮,突出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突出开发式帮扶、突出扶志与扶智并行,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帮扶实效。

严格程序、稳定除险。严守风险消除关口,严把风险消除条件,严格风险消除程序,适时开展风险消除,开展风险消除定期回访,确保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持续稳定。

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定期调度、系统监测、年度考评等方式,确保镇村各级责任落到实处,将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四)监测范围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以及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含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按照认定条件进行综研判,认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

二、建立网格管理机制

建立、村网格管理体系,畅通网格间信息交换共享渠道,压紧压实监测帮扶责任,实现监测帮扶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

(一)确定网格力量

建立、村联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网格体系,以乡镇为“网”,村(社区)为“格”建立乡级网格;以村(社区)为“网”,组为“格”建立村级网格。

乡级网格:乡镇党委书记任网格长,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任监管员,乡镇乡村振兴办主任任监测员

村级网格:党组织书记任网格长,一名村“两委”常职干部任监测员,各村民小组长任网格员。各村(社区)根据实际可酌情调整、增加网格员。

(二)明确网格职责

坚持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工作机制,分层分类落实乡村网格监测帮扶责任,切实以网格化、常态化做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乡级网格:网格长负责牵头落实辖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监管员负责组织开展监测对象新增识别认定、帮扶措施落实、风险消除审核等。监测员负责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常工作,组织核实风险线索,对识别认定、措施制定、风险消除、资料归档等进行业务审核,更新完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数据等工作

村级网格:网格长负责组织开展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组织入户核实、信息采集,开展会商研判、民主评议,制定帮扶措施,风险消除评估等。监测员负责开展识别认定、措施制定、风险消除、资料归档等具体业务工作。网格员负责发现风险线索宣传政策、配合核查等。

(三)加强工作落实

健全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网格化、常态化工作体系,确保乡、村每一级网格健全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强化村级网格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落实落地。采取分级分层方式做好各级监测员、网格员的培训指导。乡级监管员牵头对乡级监测员、村级网格长、村级监测员、网格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乡监管员每季度牵头组织对监测员、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调整人员。鼓励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根据村级监测员、网格员履职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三、健全风险发现机制

健全完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农户申报、网格监测、部门推送、集中排查等多渠道收集风险线索,切实做到早发现。

(一)优化风险发现渠道

进一步优化完善“从上至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方式。

1.自主申报:制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找干部”、“打电话”等方式申报。

2.网格监测:由村级网格员根据网格排查,了解本组农户生产生活变化情况,收集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并上报,对“突发伤亡、突发重病、突发重灾、突发事故”等农户,必须第一时间反馈。

3.部门推送接到行业部门监测员通过行业数据筛查、信息监测等渠道发现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推送后,立即入户排查,分析研判

4.集中排查: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省集中排查。

(二)形成线索核实闭环

优化完善风险发现与收集流程,县行业部门监测员每月5日前将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推送至县乡村振兴监测员,县乡村振兴监测员汇总梳理后逐级推送至乡监测员,乡级监测员梳理后推送至村级网格长,由村级网格长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核查。自部门推送风险线索之日起,到村级完成入户核查一般不超过5天。对于农户自主申报、村组网格监测发现的风险线索,由村级监测员牵头,与网格员迅速共同开展入户核查。经入户核查,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建立风险线索核实台账,备注原因并逐级上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程序开展识别认定工作。

四、健全快速识别机制

坚持能快则快的原则,优化认定工作流程,监测对象认定从村级综合研判到县级审定公告一般不超过10天。对因灾和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需纳入监测对象的,先行录入国家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并第一时间实施帮扶,后补充完善识别程序。

(一)明确识别认定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农户收入支出情况及自主应对能力。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年监测收入标准内,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认定为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认定为边缘易致贫户;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户或一般农户认定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1.收入支出计算: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时,收入支出统计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周期为其履行识别认定程序前一年(连续12个月)。

收入方面:包括家庭年纯收入和家庭理赔收入。家庭年纯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含农村基本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并扣减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理赔收入是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所获商业保险理赔(不含“三重医疗保障”报销费用)、第三方赔偿等。

支出方面:主要指合规自付支出,包括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等;教育、医疗等其他非必要支出不计入。对于子女、亲属等按照赡养、抚养、扶养等义务代为支付的费用,应在合规自付支出中扣减。

2.致贫返贫风险:包括因学、因病、因住房安全、因饮水安全、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或失业、因缺劳动力、其他原因等11类,导致农户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且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

(二)简化识别认定程序

坚持能快就快的原则,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识别周期,快速识别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第一步:入户核查研判。村级网格长组织人员对农户自主申报、村组网格监测、部门推送风险信息逐一进行入户核查,填写《风险线索入户核查表》,根据入户核查情况召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等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建立风险线索核实台账并备注原因,及时向农户说明;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由村级监测员牵头,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组织农户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并逐级上报至县级开展信息比对。

第二步:村级评议公示。村级网格长召集村民代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等,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对拟纳入监测对象、拟落实帮扶措施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村级评议公示通过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级复核。

步:乡级复核上报。乡级监测员组织人员对村级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基本信息真实性、风险类型准确性、帮扶措施针对性、村级公示结果、县级部门比对结果,确定监测联系人,经报乡级监管员、乡级网格长同意后上报县乡村振兴进行审定。

步:县级审定公告。县乡村振兴会同关行业部门对拟纳入监测对象、拟落实帮扶措施进行审定,由县级分管同志审签同意后,县乡村振兴局批复至相关乡镇,抄送相关行业部门。乡镇根据批复进行公告,张贴到村,并在国家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五、健全精准帮扶机制

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综合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社会帮扶力量等,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保障到人到户的项目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就业增收,优先支持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至少落实一项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对象,要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一)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和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及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并落实帮扶措施。风险单一的,及时实施针对性帮扶措施,消除风险;风险复杂多样的,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

1.产业帮扶。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监测对象,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林果、农副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和庭院经济,发展电商、光伏、乡村旅游等产业,大力推进消费帮扶。扶持和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致富带头人和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监测对象融入产业利益链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2.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搭建用工信息平台,落实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优惠扶持政策,建立“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机制,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保障无法外出务工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劳务输出力度,做好返乡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按规定对外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务工补贴,促进监测对象稳定转移就业。

3.金融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落实小额信贷贴息政策。

4.公益岗位帮扶。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优先聘用监测对象从事保洁员、护林员、护路员等乡村公益岗位。

5.住房安全保障。实施监测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方式,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

6.饮水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加强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7.健康帮扶。落实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救助、慢病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医疗费用控制等政策措施。

8.义务教育保障。对监测对象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进行劝返、送教上门,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帮扶政策。

9.其他教育帮扶。安排落实“雨露计划”、助学贷款、助学金、其他教育补助等政策覆盖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0.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的家庭,及时落实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防贫保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11.社会帮扶。调动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扶的积极性,加大产业培育、消费帮扶、项目合作等力度。

12.易地扶贫搬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就业扶持,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集中安置点及分散搬迁户有效融入乡村治理,确保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13.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协调落实饮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自来水入户管网改造等政策。协调落实土地整理项目,提升监测对象的耕地质量。

14.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让监测对象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中通过自身劳动受益。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支持加快电网、通信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

(二)监测联系人职责

新纳入监测对象由乡镇确定监测联系人,报县乡村振兴局、县组织部备案。监测联系人一般由乡镇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担任,原则上一名监测联系人帮扶监测对象不超过5户。监测联系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走访,对监测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协调落实帮扶措施,根据帮扶成效适时提出风险消除建议,风险消除半年后进行1次回访。

六、健全风险消除机制

进一步明确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加强持续跟踪监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

(一)风险消除条件

下列4项指标全部达标,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制定的帮扶措施已全部落实。

2.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

3.“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4.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即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

(二)风险消除程序

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按以下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程序从入户核查研判之日起到县级公告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

第一步:风险消除初判。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制定的帮扶措施全部落实见效,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监测联系人提出风险消除建议。

第二步:入户核实研判。村级网格长组织监测联系人、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入户核实,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核查表》,研判风险消除达标情况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级审核。

第四步:乡级审核确认。乡级网格长组织人员对村级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帮扶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审核后由乡镇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定。

七、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将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实施考评,与衔接资金分配挂钩,严格落实省乡村振兴局“红黑榜通报制,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中共乐至县良安镇委员会     乐至县良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良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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