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的减轻由于安全生产造成的损失,维护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四川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或灾害。
一、工作原则
我镇按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群防群测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消防安全生产或自然因素引发火灾造成的各类损失,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镇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1、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陈 波 (镇 长)
副指挥长:蔡昌艳 (副镇长)
王家德 (副镇长)
成 员:石 钰 周文武 冉建国 周应德 姚小坤 吴光磊 赵 彬 邓 黎 尹世才 江新洪 叶少雄 胡光银 彭兴智 徐海元 叶建军
镇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消防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协调全镇因消防安全生产或自然因素引发火灾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部署和处理。负责镇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归档,承担镇消防安全生产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2、事故处理程序
为了做到发生事故不推诿,出了事故有人员,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以下分工和职责:
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所涉及的村干部必须立即以电话形式将事故初步情况分别报告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和镇安办;同时到事故现场进行抢救人员、实施救援抢险及做好群众疏散和善后工作。
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和安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知镇卫生院,并组织人员一同赶赴事发地点进行抢救伤员、实施救援抢险及做好群众疏散和善后工作。
出现超出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及时由镇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处置,镇人民政府积极协调处置。
镇指挥部下设消防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姚小坤兼任,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28)23076002。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收集事故报告,上报险情及应急抢险进展情况,
3、各领导职责及部门的具体职责:
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镇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镇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自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各村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本村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领导负责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治疗工作。
镇警务室负责协助镇应急指挥部的社会治安维护,打击蓄意扩大化安全生产事故的违法活动,必要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镇民政办负责对消防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死伤人员家属进行安抚,妥善安排好善后事宜。
镇财政所负责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资金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和善后资金的准备、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对引发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