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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发布时间:2023-05-12   录入:乐至县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一)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二)服务对象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现场(窗口)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退休审批资料;

3.个人承诺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提供退休审批资料的)。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①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②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告知办理结果。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在乐至县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办理地点:乐至县医保服务大厅(民乐路9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028-23325039

投诉电话:028-23335458 ; 02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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