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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驯龙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2022年度国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   录入:安岳县驯龙镇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中心、镇直各单位:

现将《驯龙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2022年度国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安岳县驯龙镇人民政府

2023630日   

 

    

驯龙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2022年度国省

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和全省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农领发〔2023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国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的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以抓好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一体推进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问题和各级考核、督查、排查、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深入排查、以上率下、全面整改;坚持严实导向,较真碰硬、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彻底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问题整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二、整改内容

(一)国家后评估反馈点对点问题

1.责任落实方面

1)少数驻村干部对相关政策不熟悉。有的驻村干部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政策进行测试,发现有的驻村干部对有关政策掌握不全面、不准确。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办公室、驻村工作队。

整改措施:一是全覆盖开展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对所有驻村干部开展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帮助学习掌握应知应会政策知识。二是采用以考促学方式,开展驻村干部应知应会政策知识测试,督促推动驻村干部全面学,掌握透,使用好。

整改时限:20239月底。

2)有的基层干部工作不够务实。

①脱贫攻坚战胜利后,有的基层干部未能对重点群体持续帮扶和关心,工作浮于表面,不务实、不负责。有的脱贫户表示,几个月没有见村干部来过,没人问过他们近况。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加大日常督查检查力度,实行“常态化监测+实时暗访调研+全过程督办”,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将干部工作不够务实问题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范围,并督促相应村(社区)抓好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20237月底前。

②有的村第一书记坐在办公室填写全村情况表格,但对于全村基本情况一问三不知。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开展驻村干部村情民情大摸排大调研。组织新一轮驻村干部走遍所有农户、产业项目点等,摸清村情、户情、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情况,找准所驻村发展薄弱环节、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明确帮扶重点,制定帮扶措施,一村一策,形成调研报告。

整改时限:20237月底。

③有的村村委会大门紧闭,图书阅览室、村卫生室、村幼儿园、文化室、禁毒室没有使用痕迹,均大门紧闭。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卫生院、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村民监督作用,通过热线电话反馈农家书屋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考核,细化考评指标,不断提高农家书屋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栏,强化禁毒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加强村幼儿园管理,切实提高设备使用效能。加强村级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监测,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组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定期开展巡回医疗以及技术指导,从机构全覆盖转为服务全覆盖,保障村民获得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2.政策落实方面。

1)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方面。个别地方基层医疗服务仍需进一步强化,有的地方健康巡诊随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村卫生室医疗条件较差,病床不洁净且物品堆放杂乱,少量药品过期。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卫生院、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持续做好基本公开卫生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慢性病管理随访服务和健康知识宣传,重点做好“监测三类户”慢性病规范管理跟踪监测。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2)脱贫人口就业衔接政策落实方面。务工补贴门槛高,第三方评估发现,部分脱贫人口反映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稳岗补贴领取门槛设置较高,很难享受到政策。

责任单位:农民工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对接。加强部门沟通对接,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动态掌握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情况。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有序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对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脱贫人口,按政策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使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对现行务工交通补贴、稳岗补贴相关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评估,深入查找业务经办、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及时细化管理办法,简化办理手续,优化经办流程。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激发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和享受政策的积极性。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3.工作落实方面

1)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及联农带农方面。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下降明显,有的村存在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脱贫攻坚期水平(最低5万元)或者连续两年低于2万元甚至有的脱贫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全镇现有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实现“五个一”标准运行管理。二是全面加强集体资产监管,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三是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四种途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评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2)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方面。

①一些地方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低。有的村有个别雨露计划学生反映没有对其开展帮扶。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建立“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情况清单”“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及帮扶需求清单”三张清单,掌握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意愿。二是强化就业促进。坚持分类施策,通过教育引导一批、技能培训一批、就业招聘一批、创业扶持一批,分类施策,加大帮扶力度,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就业。

整改时限:20239月底前。

②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某脱贫户既担任村中保洁员半年,又受聘为村中垃圾转运员,实际上,该户在工地务工10个月,并未承担村内的公益性岗位。

责任单位:农民工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等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二是持续推进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明确安置程序和管理要求,推动有序退出和合理轮转,鼓励引导“按劳分配”,避免福利化倾向和按年龄“一刀切”清退。三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采取数据比对、实地查看等方式,抽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履职情况,对人岗不符、顶岗替岗、长期不在岗等现象进行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

整改时限:20239月底前。

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衔接资金入股企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财政投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利益链接机制。但仍存在问题,一是将财政衔接资金以现金入股,而非以固定资产的方式投入企业进行入股分红,与实施意见的要求不一致。二是入股分红合同,均未约定以现金入股企业后财政衔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确权到村。三是与入股企业所有人没有明确抵押、担保措施。四是未明确村级的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支撑,落实《关于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突出重点支持内容,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便于理解操作。二是加大监督检查,采取通报提醒、实地督查、第三方机构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项目管理的风险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三是加强评价考核,较真碰硬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对资金使用绩效差、项目实施问题突出的地方,实行跟踪督办,通报约谈等。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4)脱贫地区乡村治理有关具体工作部署推进方面。

①综合核查发现个别地方村级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的党务公开栏责任清单、任期目标内容表述不准确。少数驻村干部对相关政策不熟悉。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党务事项公开目录,镇党委审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工作目标和任期工作目标,镇党委组织委员和包村、驻村干部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确保党务公开规范、准确。二是举一反三摸排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村,指导各村采取依托现有场所扩建改造一批、盘活闲置用房修缮改造一批、协调建设用地重建改造一批“三个一批”方式“一村一策”推进改造,促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范提升。三是采取分级培训提能、印发应知应会工作手册、线上测试“三个全覆盖”方式,帮助推动驻村干部熟练掌握“三农”工作政策,组织新一轮驻村干部开展“大摸排大调研”,全面熟悉村情民情、找准帮扶工作重点。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待加强,有的脱贫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有待提升,农户反映村里组织相关文化活动较少,开展文体活动、法律知识宣讲和健康知识普及等活动不多。部分地方在帮助村民“富了口袋”之后,对于如何帮助村民进一步“富脑袋”思考不够、办法不多,有的脱贫村精神文化生活单一,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较少,与广大农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作用,深入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农民文明素养,增强文化自信,积极促进家教家风建设。二是鼓励与引导脱贫村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三是发挥文明村镇示范和辐射作用,就地就近结对帮扶脱贫村,开展传经送宝,促进脱贫村的精神文化生活。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4.其他方面。第三方评估发现,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数据和国家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监测数据显示,四川省10%以上的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不到本省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监测分析调度,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定期对脱贫人口收入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找准收入变化的原因,有针对性提出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有效措施政策,优化调整脱贫人口收入结构,确保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二是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工资性收入。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脱贫人口按规定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加大就业帮扶车间支持培训力度,强化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作用。推广以工代赠方式增收。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特色优势种养业,帮助补齐短板。健全帮扶产业与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带动发展生产、吸纳务工就业、促进资产增值,让群众获得更多收益。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二)国家考核评估反馈举一反三问题

1.有的地方责任落实还有不到位之处。

1)有的地方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有所松动。有的部门全年未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任务、未部署安排具体工作,有的工作未明确责任部门,有的干部对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要求和落实情况不清楚。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县委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强县建设的意见》(安委发〔20231号),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对有关村(社区)进行通报,督促抓好推进落实。二是适时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村(社区)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有序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继续开展村(社区)班子、实职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对村(社区)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2)有的地方驻村帮扶责任仍未压紧压实。有的驻村干部长期不驻村,有的帮扶工作不精准不到位,有的对政策和村情村民不熟悉,有的派出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新到岗干部还没有完全进入工作角色,对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到位,对部分过渡期重要政策不够熟悉,对如何抓好工作思路不够清晰。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从严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村(社区)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驻村帮扶工作考核。二是开展驻村干部到岗在村情况暗访。结合驻村干部到期轮换摸排,组织开展驻村干部到村到岗和脱产驻村情况暗访,对长期不在村的依规处理,对落实脱产驻村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不到位的,区分实际情况在年度考核中扣减分值或降低等次。三是实施促进驻村干部作用发挥系列举措。在到期轮换中设置半个月过渡期,转换完成后统筹实施全覆盖培训、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和测试、村情民情大摸排大调研等,帮助深化思想认识、找准工作重点、熟悉村情民情、尽快进入角色,推动驻村干部聚焦重点任务,抓实抓细监测帮扶、产业就业帮扶、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2.部分脱贫地区群众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仍有压力。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关于构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坚持把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提高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生产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为目标,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3.有的地方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仍有短板。

1)有的地方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浪费。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的方式方法,压实资产后续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资产后续运营管护。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情况作为日常督导检查工作调研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严格评价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对项目资产运营效益差、管护措施不到位的实行督办、通报、约谈等。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2)有的地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有薄弱环节。有的农村供水设施管护不到位,有的季节性缺水难题仍然存在;有的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有的村卫生室缺医少药,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和政策宣传不到位。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提高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二是开展村级巡回诊疗服务。加强村卫生室技术指导。规范乡村两级慢病管理等服务,同时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衔接,强化政策宣传;对村医开展适宜技能提升等培训项目,持续提高村医服务能力。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4.有的地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仍需规范。有的地方整合资金使用不规范。有的地方项目论证不充分。有的地方衔接资金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突出重点支持内容、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便于基层理解操作。二是加大监督检查,采取通报提醒、实地督查、第三方机构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三是加强评价考核,较真碰硬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对资金使用绩效差、项目实施问题突出的地方,实行督办、通报、约谈等。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5.有的地方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有的地方农村问题户厕虚假整改、数字整改。有的地方收入数据采集工作不规范。有的数据账实不符,系统登记数据与实地核实情况有出入;有的统计口径有偏差,把没有的收入算成有,把低收入算成高收入;有的未实地入户采集核实收入,群众不认可。有的地方部门间工作缺乏统筹,加重基层负担。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中心、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问题厕所整改质量抽查,一查已整改问题户厕卫生状况是否改善,粪污处理是否有效,群众使用是否满意等;二查存量问题户厕整改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制定具体计划,是否明确目标时限有序推进;三查涉及问题村是否建立农村户厕问题动态管理台账,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处理。二是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规范脱贫人口收入统计专项工作要求,细化明确各项收入指标解释,并制发脱贫人口收入信息标准化采集模板:进一步落实县乡村振兴部门数据审核主体责任,采集后需要承入国家系统的数据。村、乡、县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切实清洗数据,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分析核实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实事求是把收入数据采集工作搞准搞实。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三)省内考核评估点对点反馈问题

1.责任落实方面。①有的驻村工作队工作笔记太粗糙,工作记录不完整。②有的第一书记封面APP使用率不高。③有的地方资产管护制度既未指定管护责任人,也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驻村队伍管理。进一步对照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指标内容,全覆盖开展驻村工作队工作考核,强化资料规范与整理,以考核“指挥棒”倒逼工作落实、责任落地。二是加强就业台账管理。进一步强化并细化就业台账管理工作,督促村(社区)关注就业相关工作情况并及时更新就业台账,确保账实一致。三是加大资产管护力度。进一步强化衔接资金项目形成资产的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2.政策落实方面。①有的部门提供的资料未加盖公章。②有的地方脱贫户、监测户对小额信贷政策不清楚。③有的农户政策享受告知书此项也未勾选。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干部培训。针对资料收集征集组织乡村振兴干部分级开展培训,结合省上印发的资料清单,进一步梳理规范资料,确保不出现漏项、未加盖公章等情况。二是加强帮扶政策宣传。印制《帮扶政策明白卡》等资料,通过入户宣讲、微信群发、张贴公示等方式有效宣传各类帮扶政策措施。

整改时限:20237月底前。

3.工作落实方面。①有的地方提供的农村公益性岗位资料无农户联系电话。②有的地方收入算账未计算地力补贴。③有的地方把工资性收入计算到经营性收入中。④有的地方村资产移交时存在无监交单位或未签字等情况。⑤有的农户家中人居环境较差。⑥有的地方未对照《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及省级交叉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进行举一反三,未主动发现认领问题。⑦有的乡镇资产管理办法非红头文件且未盖章,个别村资产管护制度未盖章、未公示。⑧有的地方建设项目进度迟缓。⑨有的乡镇对驻村队员的关心激励政策未及时落实,部分驻村队员未进行年度体检。⑩有的地方务工收入算账与实际不符。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档案资料。分级分类对乡村振兴干部开展培训,适时组织开展资料收集归档现场会,进一步加强学习,查缺补漏,确保资料逻辑清楚、完整规范、形成闭环。二是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幸福基金”评比、“幸福超市”兑换,结合每月村庄“清洁日”全面开展“五清行动”,引导群众自觉改善人居环境,养成良好习惯,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上级项目建设要求,规范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要素和内容,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细化绩效目标和联农带农机制、严把项目入库标准等,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快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进度,按时按质完成项目。

整改时限:20237月底前。

4.成效巩固方面。①个别脱贫户赡养费算账偏高。②个别脱贫户饮用井水为露天水缸,未通自来水。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核算收入。深入农户家庭了解相关情况,根据脱贫户、监测户的发展需求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确保采集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统筹考虑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状况,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将符合条件的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将识别对象反馈给住建、水务、医疗、教育等部门,精准帮扶,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巩固。

整改时限:20237月底前。

三、实施步骤

整改工作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镇党委会议审议整改方案,并印发。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部署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对照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我镇自查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2.集中整改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结合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等工作,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动态清零,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3.巩固提升阶段(7月下旬至12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镇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随机开展暗访、核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障

1.压实整改责任。各站、办、所、中心、村(社区)要坚决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担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各站、办、所、中心、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站、办、所、中心、村(社区)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有关问题,按照各自职责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情况纳入站、办、所、中心、村(社区)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难度大、工作滞后的村(社区)进行督导。

2.统筹协调推进。坚持系统谋划,面上问题统一部署、一体推进;点上问题一事一议、一案一策,切实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问题整改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全面彻底查摆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

3.坚持标本兼治。聚焦整改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跟踪问效,将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表层显性问题与深层隐性问题结合起来系统部署,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精准发力;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中央、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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