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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8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局 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报送“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名单及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乐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推广运用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4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试点对象

宝林镇万斤沟村、独柏村,大佛镇东禅寺村,东山镇方广村、孔雀寺村,中天镇大楼湾村,龙门镇金鼓村、金马村、高寺镇清水村,劳动镇百花村、旧居村。

三、试点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积分制”

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采取适宜的积分制管理方式,有效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乡村发展治理和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要以“幸福基金”评比、“幸福超市”兑换活动为抓手,在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等领域,通过制定积分办法、明确积分流程、开展积分应用等流程,广泛宣传动员,提升农民群众内生动力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抓好运用“清单制”

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主要在防范小微权力腐败、方便群众办事、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等领域编制村级组织自治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各类清单,制定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等措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

(三)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能力

充分发挥技术、人才、网络、媒体等资源优势统筹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以“村级事务管理平台”为基本架构,定制开发手机APP、电视应用、户外屏等,面向全县村(农村社区)分步推广运用“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结合“为村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体系和“为耕耘者”学习平台、“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结合智慧广电基层治理信息化成果以及广播电视惠民措施等,以“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为切入点,用活用好我县广播电视的通信、人力、产品等资源,积极构建数字化乡村治理体系。通过搭建雪亮工程、IP广播等信息化平台,推动“互联网+”创新运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3520237月)

成立县和试点镇村试点推进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专人负责开展试点工作。由各试点乡镇指导试点村因地制宜制定“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试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并于5月底前将工作方案上报乡村振兴局蒋建处。

(二)实施阶段(2023720246月)

以积分评价管理为主要形式,将乡村治理的相关事项量化为积分指标,制定积分办法、明确积分流程、组织开展“幸福基金”评比“幸福超市”等积分应用兑换活动。针对基层小微权力“任性”,管理服务事项不清、责任不明、监督无章可循等问题,通过梳理清单、制定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等措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在试点乡镇村同步展开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和“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两个项目的建设工作,丰富基层治理的抓手,共同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与“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的内容共享,提升基层治理和惠农服务的效能。

(三)总结阶段(20246月—7月)

全面梳理并总结我县开展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提炼形成一套完善的、可推广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层面成立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专班,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切实发挥试点村所在乡镇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力量资源,定期研究、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明确工作任务,会同乡镇(街道)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二)建立联系指导制度。建立试点村所在乡镇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制度。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困难。

(三)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要加强沟通协调,既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集中力量攻坚试点任务,整合基层治理项目、资金、资源等,精准投放使用,切实解决试点村乡村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方法模式、经验成效总结提炼,大力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治理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乡村治理工作,激发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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