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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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检验报告》(编号:2022111301103120129)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录入: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蓥峰科沃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8日,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标示你单位生产的缓控掺混肥料(掺混肥料)(规格40kg/袋;总养分≥50%;28-12-10;含氯(中氯);控释氮养分量≥12%,生产日期:2022/01/21)进行抽样检验。经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2022年4月1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总养分(N+P?O+K?O)、总氮(N)、包装标识项目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检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2111301103120129。

2023年11月24日,我局收到转办关于你单位涉嫌生产经营不合格化肥的《检验报告》。2023年12月5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未在你单位登记注册地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佳家鼎晟泓府9栋9(F)1-4号发现你单位。由于直接送达形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对本次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未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此次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城南东街57号

  联系电话:26762305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pdf

    特此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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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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