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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发布时间:2024-01-03   录入:资阳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防火期。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防火区。临空经济区行政区域内非城市范围的所有森林、林地及距离森林、林地边缘水平距离30米范围内。

三、严格火源管控。两镇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预防扑救工作,及时处置森林火灾。

(一)两镇及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落实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林场保护管理单位和镇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

(三)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四)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当地区级人民政府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五)森林防火期内,两镇人民政府及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严格落实禁带火种、火苗等进出林区,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灭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凡违反以上规定和省、市、县(区)人民政府防火命令的,临空区管委会林业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确保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强化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逐级严明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三级包保等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包片责任、经营主体责任和管护责任,确保森防工作环节不断档,责任不脱节。林区毗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防火险期内,两镇负有森林防灭火包片任务的领导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遇森林火险橙色以上预警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下沉一线包干蹲点指导。

五、确保宣传教育落实到位。各单位严格按照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将宣教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第一道工序,坚持靶向定位、精准施策,确保宣传教育对得准、有实效、无死角、全覆盖。

六、确保火源管控落实到位。两镇及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入山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及时上报火险因子信息,准确掌握林内人员动向,森林防火期内对吸烟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2024年计划烧除区域全面排查消除火险隐患,确保违规火源不入林、人为火种不上山。

七、确保作业管理落实到位。严格入山作业审批,严格作业管理,严格落实跟班作业,严格执行野外作业制度;加强农事管理,进入防火紧要时期,在气候条件不允许的条件下,停止一切野外作业活动,对重点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以确保高火险时段的森林防火安全。

八、确保安全保障落实到位。适时组织职工群众做好紧急避险和疏散演练,发生紧急情况听从指挥,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有序避险。两镇及重要设施周边防火隔离带开设清理到位,做好镇内巷道、林镇结合部重点部位可燃物清理,集中开展扫危除患等专项治理行动,做到山火家火一起防。各森防消防人员要加强扑火技能和安全培训,保证扑火安全。

九、确保应急处置落实到位。区、镇两级森林指挥部机构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分指及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准备到位、服从调动、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快速高效处置森林火灾。

十、确保检查力度到位。凡在防火期内违反本《防火命令》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有令不行、贻误战机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28—2608009

雁江镇:028—26242621

临江镇:028—26777005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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