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审计局于2023年3月至5月对我区进行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审计报告共反馈关于我区9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4个。
我区于2023年10月20日组织召开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第19次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落细整改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各预算单位、各部门要以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避免重复发生类似问题,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步骤,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截至公告日我区已整改完成8个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未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减量替代政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4月至2024年1月上旬我区共审批通过环境影响评价77个,目前已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将环评审批项目进行台账登记管理,同时针对每个项目涉及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登记管理,动态掌握园区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现未达到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
2.关于“全市建成区内加油站三次油气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安装工作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区建成区范围内有8座加油站,分别是中石油南骏加油站、少林加油站、昭岩加油站、迎宾加油站、南市加油站、蓝天加油站、孙家坝加油站和壳牌马鞍山加油站。2023年3月29日和5月6日,分别向各加油站传达《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市建成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安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其加快推进三次油气回收安装工作;7月5日,向各加油站发出《关于高新区建成区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的提示函》。截至目前,我区建成区范围内8座加油站已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处理装置安装。
我区建成区范围内加油站年销售汽油量均在5000吨以下,按照《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资阳市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工作〉的通知》要求,无需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3.关于“未督促5家重点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项问题涉及我区企业1家,即资阳市宏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已于2023年1月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4月26日提交“四川省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平台重污染应急管理系统”,于2023年5月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4.关于“5家企业编制的应急减排措施不符合上级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已将资阳皇冠制罐有限公司减排措施修改建议意见提交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全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我区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相应减排措施。
5.关于“应急预警期间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高新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分工原则,我区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实行属地为主、区域联防联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工业企业、工地、加油站等减排责任主体,告知当下预警级别和启动时间;责令重点行业企业、工地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应急减排措施,进行停产、限产或者错峰生产,并对运输环节进行严格管控;结合“电眼看环保工程”大数据模式,联合各部门从用电量、生产设备停限产情况、在线监测数据以及台账等多个方面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并加强过程指导。
6.关于“部分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项问题涉及我区3个项目工地,即香榭里三期项目、中央储备粮资阳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资阳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工地。收到问题我区立即对相关工地下发整改通知单,联系项目负责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部署,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控,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县(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5日,资阳市人民政府已发布《资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划分方案(2023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
8.关于“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资阳皇冠制罐有限公司加强人员培训和环境管理,及时对未取用涂料进行密闭,已完成整改。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关于“各县(区)空气质量激励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
截至2024年1月,我区空气质量激励资金已支付约48万元,用于辖区移动源尾气抽测、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购置以及秸秆禁烧巡查宣传、能力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行率达61.5%。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项目未到款项拨付节点,尚未进行支付。我区已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资金使用进展,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空气质量激励资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加强过程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确保空气质量激励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下一步将拨付2023年移动源尾气抽测工作经费约8万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经费约9.1万元,其余约13万元正在制定使用计划,此项问题预计2024年6月底完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4条建议,一是我区将会同雁江区、临空经济区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不断提高资阳城区优良天数率、PM2.5、O3等重点污染物年均浓度力争稳中有降,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是将加大对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申报工作力度,指导企业解决绩效评级升级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重点企业科学编制及落实“一厂一策”,实施精准减排,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攻坚目标和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年度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内容,大力推进VOCs源头削减工作,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加大机械备案、进出场登记等台账管理记录的抽检力度,重点加强各类线性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四是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保证达到效果。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区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