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岳县民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安民函〔2022〕72号)规定,经过“户主申请,乡镇受理、调查、初审、公示、审核确认”的程序,现将2024年2月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情况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叶娟等5户7人纳入农村低保;
二、同意将蒋明秀等3户3人退出农村低保。
以上人员执行时间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