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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三早三落实”圆满完成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8   录入: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为扎实做好2023-2024冬春救助工作,雁江区提前谋划,多措并举,圆满完成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保障救助政策有效实施、精准落实,确保全区2665户4293名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温暖过冬。

早谋划,落实建章立制为确保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章可循,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分配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明确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工作要求等,并按照“户报、村评(村公示)、镇审、区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严格从“一卡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早摸底,落实精准施策2023年9月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组,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对受灾群众逐村逐户进行核查,摸清救助底数,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根据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数量以及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行分类救助,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早协调,落实资金发放。为尽快落实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在上级救助资金指标下达后,对各镇的资金申报进度实行日通报制度,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实时跟踪掌握各镇冬春救助工作进度;2023年率先将56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2665户4293人救助对象的“一卡通”上,有效保障全区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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