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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12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全市水务工作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全市水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拟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跨行政区域水资源调度,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洪论证制度。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负责河湖保护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组织实施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管理范围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负责防止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协调并仲裁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水务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水务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承办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

十二)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编制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承办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组织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新华路北一巷85号
    邮       编:641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655809

 

领导简介

纪昌兴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锋荣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毗河办主任
王文川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明亨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登琼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吴登良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兴中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彭振)。负责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组织编写市水务志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规划计划科(负责人:熊兵)。负责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和指导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协调水域、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指导水利科技项目研究,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水政水资源科(市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人:张孝能)。拟订全市水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协调并仲裁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跨行政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协调水文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拟订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政策和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负责节约用水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参与重大节水项目的设计审查与验收。

(四)建设管理科(负责人:都安刚)。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大中型水利项目的初审转报工作,组织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验收;负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五)河湖管理保护科(农村水利水保科)(负责人:陈俊)。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负责河道管理范围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市管江河的“三线”划定和清障工作;负责江河沿岸和跨(穿)江河建设项目评估审查;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利的发展规划及大中型灌区规划;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集中供水、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管理、监督检查等职责;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审计安全与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人:田玉新)。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防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七移民规划安置科(负责人:李红)。编制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承办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组织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移民后期扶持科(市三峡库区外迁移民安置办公室负责人:史果林)。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管理后期扶持项目库,拟订后期扶持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外迁移民后续扶持规划,制定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迁(三峡)移民资金管理、监督、检査工作;承担全市外迁(三峡)移民工作统计监测工作,对外迁(三峡)移民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制定本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资金计划,负责移民资金管理、监督、检査工作;承担全市后期扶持移民统计监测工作,对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财务科(负责人:陈继刚)。负责编制全市水务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水利行业各类专项资金及费用的征收、使用、调度与衔接;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全市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一人事科(负责人:朱派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务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水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水务行业职工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工作;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

二、机关党委  

机关党办(负责人:朱明)。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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