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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3月高龄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录入:安岳县民政局

安民函〔202463

 

 

安岳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4年3月高龄津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川老龄办〔201745号)、川财社〔2021171号和资民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20243月发放工作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根据各乡镇(街道)核实后,在高龄津贴管理系统上报的数据,我局通过“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发。

(二)3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共计48233人,合计资金2024980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核查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增减变化,有死亡或者迁出务必及时清退,避免死亡冒领现象。

(二)各乡镇(街道)要按时按质做好高龄津贴基础工作。每月10之前根据村(社区)上报的《安岳县“高龄津贴”申报审批表》《安岳县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增减花名册》,及时在“四川省高龄津贴管理系统”中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新增、注销(死亡减少)进行操作和审批。各乡镇(街道)每月1015号在“四川省高龄津贴管理系统”中生成当月高龄津贴发放明细进行复核,并推送至“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发。各乡镇(街道)每月1520号在“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接收“四川省高龄津贴管理系统”推送当月的数据,并再次进行核验,最后提交申请。

(三)各乡镇(街道)及时上报新增、死亡、停发等人员信息,将《安岳县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增减情况统计表》《安岳县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增减花名册》《安岳县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花名册》每月20日之前报送至县民政局325室陈祥漓处,对未报送的乡镇(街道)将不予审批发放高龄津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如因漏报、迟报、瞒报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规定追回违规所得资金并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相关部门处理。

(四)请各乡镇(街道)务必重视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按时完成“高龄津贴”的申报以及“一卡通”数据的推送工作。县民政局将于每月2518:00对“高龄津贴”系统及“一卡通”系统数据进行汇总,未按时报送的乡镇(街道)自行承担后果。同时,我局将对未按时报送的乡镇进行通报,并责令作出说明限期整改。

 

附件:1.20243月高龄发放明细表

2.20243月高龄发放统计表

附件:2024年3月高龄津贴发放明细及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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