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雁江区2023年享受稳岗返还第五批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26592213
附件:雁江区2023年享受稳岗返还第五批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雁江区2023年享受稳岗返还第五批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返还金额(元) |
1 |
四川鲜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1803.31 |
2 |
资阳市太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
245.2 |
3 |
桃屋(四川)食品有限公司 |
14420.36 |
4 |
资阳市雁江区丽颜坊日化品经营部 |
6213.53 |
5 |
四川联豪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652.95 |
6 |
四川中博明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24.54 |
7 |
资阳市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121.09 |
合计 |
|
3808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