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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评估定级工作总体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4-04-23   录入: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乐至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

工作总体方案(20232025年)

 

为进一步强化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补短板”“提品质”工程向纵深发展,科学评估文化站设施建设和服务效能情况,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效能提升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特制订以下方案:

  • 工作依据

20213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文件要求:“以省(区、市)为主体,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202110月,省政府批复的《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川府函〔2021208号)文件提出:“对标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活动,指导推动“十四五”时期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202112月,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文旅发〔202171号)文件提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确保全部达到省级标准。202110月,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69号)文件提出:到2025年,建成网络健全、供给丰富、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五个全部、五个有效”目标实现,推动“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通过省级标准评估定级”。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乐至县文化和旅游业“十四五”规划》,科学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提升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文化站专项治理和服务效能提升,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保障人民权益。评估定级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提升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坚持以评促建、推动提质增效。通过科学评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效能发挥是否充分,引导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因地制宜,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内容,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三)坚持突出特色、加强品牌建设。在评估定级工作开展中,充分挖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方式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文化品牌,提高文化站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坚持分级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县委宣传部、文化旅游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司其职,层级推进评估定级工作。做到规划先行、分批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科学有序、质量梯次提升的评估定级工作格局。

(五)坚持结果导向、注重转化运用。充分发挥评估定级结果的导向作用,将其作为统筹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示范宣传优秀典型,将评估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四、评估范围

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简称“文化站”。

五、评估时间

此轮文化站评估定级原则上为期三年(20232025),分个批次、三个阶段,按照应评尽评、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县第一批次申报参评的文化站数量9,第二批次申报参评的文化站数量17,确保到2025年全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六、评估标准

文化站评估定级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4月发布的四川省地方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DB51/T 30552023)为依据,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为四川省一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二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三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一级综合文化站为最高等级。

七、组织方式

此次评估定级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管理与服务系统”线上采集文化站数据和自评分值。线下县两级实地查看参评文化站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情况,核实评估数据。

乡镇(街道)以文化站为单位,线上填报评估数据并自评得分,发放调查问卷(详见附件4),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负责审核全县文化站线上评估数据,开展实地评估;市(州)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制订评估定级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辖区内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评估定级工作,复核线上评估数据,组织实地抽查,提出等级建议名单;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统筹组织全省评估定级工作,组建专家团队,通过专家审核、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审定市(州)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等级建议名单,作出等级认定和公布。

八、评估程序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6月—12月)

1.动员部署。乡镇(街道)应对照《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指标体系里的必备条件、基础指标、提高指标3大项,以及保障条件、业务建设、公众满意度、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创新实践、示范表彰6分项和34小项,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摸清实情、形成台账,制定评估定级工作方案,确保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启动工作应在20237月底前完成。

2.编制规划。在调查研究、摸清实情的基础上,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要围绕2025年前全面达标的既定目标,按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牵头统筹、科学研判、集体研究,合理制定文化站评估定级的时间表、路线图,规划既要打提前量,具有前瞻性,又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在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分类制定全县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实施规划(附件2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在县政府官网公示公示工作在20237月底前完成

3.实施评估。20239月底前,第一批次参加评估定级的文化站完成数据网上填报和自评;10月底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根据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核实线上评估数据,开展实地评估;11月底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出等级建议名单,并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1月—12月)

在总结第一批次评估定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第二批次的评估定级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评估政策和标准的专业解读,提升评估工作专业水平;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持续对评估过程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评估定级工作有序开展。

(三)扫尾攻坚阶段(20251月—6月)

重点对在前两批次中未达到省级标准的文化站,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同牵头,组织开展重点督导、逐个销号

九、组织结构

为有序推进全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乐至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委宣传部文化文艺股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共服务文化馆、图书馆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广旅局公共服务,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评估定级相关工作事项;文化馆负责、图书馆配合,制定专家组建和工作方案,负责评估定级政策解读、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初评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工作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责任的高度提高认识,重视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乡镇(街道)争取将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议程,提请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研究,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

(二)务实推进。要对照四川省地方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整改提高为重点,以效能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做到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对照整改提升,全面规范文化站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文化站服务效能。

(三)严守纪律。在开展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不正之风。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不搞数字达标,不搞政绩工程,真正把利民、为民、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精简评估材料,有电子材料的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四)注重宣传。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把好政策底线,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通过公众满意度调查和文化站服务整改提升,增强当地老百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评估定级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媒体宣传;要对评估定级工作中涌现的优秀案例、优秀品牌、优秀团队和优秀空间进行宣传推广。对评估定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报告,特别是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回应、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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