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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25   录入:乐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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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的通报

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及医保监管政务目标考核指标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检查涉及违规违约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通报如下。

一、乐至和信医院(普通合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531.02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531.02元,并处违约金8421.54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和信医院(普通合伙)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45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乐至珑腾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不合理用药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727.28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727.28元,并处违约金1727.28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珑腾医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过度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922.28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922.28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三、乐至县东山镇孔雀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病历评审检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913.52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913.52元,并处违约金913.52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四、乐至县劳动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035.58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035.58元,并处违约金1289.44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县劳动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超物价收费、过度检查、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1712.5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1712.5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3312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8400.50元正在上缴之中。

五、乐至县良安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不合理用药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52.68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52.68元,并处违约金52.68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县良安镇中心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15.7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15.7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查,该院存在未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申请清算住院病例的病案信息上传工作的违规情形。依据《资阳市定点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点数付费服务补充协议》(2023版),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医院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

六、乐至县蟠龙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存在违反“七吻合”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6.14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6.14元,并处违约金32.28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县蟠龙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393.4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393.4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2141.40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252元正在上缴之中。

七、乐至县石湍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过度诊疗、违反“七吻合”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38.67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38.67元,并处违约金1277.34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县石湍镇中心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91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915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2127.50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787.50元正在上缴之中。

八、乐至县通旅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违反“七吻合”收费、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70.02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70.02元,并处违约金569.02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县通旅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51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51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查,该院存在未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申请清算住院病例的病案信息上传工作的违规情形。依据《资阳市定点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点数付费服务补充协议》(2023版),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医院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

九、乐至县童家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3.17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43.17元,并处违约金43.17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正在上缴之中。

经市级交叉检查,乐至县童家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购销存比率不吻合、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89159.02元。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医保规【2022】9号文件精神,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89159.02元,并处违约金89159.02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正在上缴之中。

十、乐至县中天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存在违反“七吻合”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76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76元,并处违约金176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正在上缴之中。

经乐至县中天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45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十一、乐至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病历评审检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院存在违反“七吻合”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44.8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44.08元,并处违约金644.8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正在上缴之中。

经市级交叉检查,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90657元。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医保规【2022】9号文件精神,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90657元,并处违约金390657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6655.2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6655.2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十二、乐至上好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市级交叉检查,乐至上好医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购销存比率不吻合、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9588.20元。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医保规【2022】9号文件精神,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9588.20元,并处违约金69588.2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上好医院有限公司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3880.7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43880.75元的处理。所涉违规资金20721.75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23159元正在上缴之中。

十三、乐至天颐新区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市级交叉检查,乐至天颐新区医院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过度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89666.22元。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医保规【2022】9号文件精神,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89666.22元,并处违约金189666.22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天颐新区医院有限公司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97924.27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97924.27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十四、乐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市级交叉检查,乐至县妇幼保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6689.60元。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医保规【2022】9号文件精神,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6689.60元,并处违约金16689.6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大数据筛查,乐至县妇幼保健院存在未核实就诊人信息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83.91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83.91元,并处违约金567.82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十五、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市级交叉检查,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87909元。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医保规【2022】9号文件精神,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87909元,并处违约金87909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经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92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4925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正在上缴之中。

十六、乐至博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博爱医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624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624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十七、乐至蓝天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蓝天医院自查,该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超物价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5546.5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5546.5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3103.50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2443元正在上缴之中。

十八、乐至民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民仁医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012.6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012.6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十九、乐至为民精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为民精康医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4621.4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4621.4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7629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16992.40元正在上缴之中。

二十、乐至县佛星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佛星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23.5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23.5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一、乐至县高寺镇凉水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高寺镇凉水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未按照药品零加成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71.6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71.6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604.10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67.50元正在上缴之中。

二十二、乐至县高寺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高寺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3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35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三、乐至县回澜镇龙溪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回澜镇龙溪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723.67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723.67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四、乐至县回澜镇中心卫生院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回澜镇中心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购销存不吻合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033.4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033.45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五、乐至县良安镇全胜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良安镇全胜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12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125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六、乐至县龙门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龙门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8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8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七、乐至县南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南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687.5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687.5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八、乐至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人民医院自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10048.5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10048.5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九、乐至县盛池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盛池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不合理用药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1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1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126.10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183.90元正在上缴之中。

三十、乐至县石佛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石佛镇中心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201.57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201.57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1422.40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剩余违规资金779.17元正在上缴之中。

三十一、乐至县双河场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双河场乡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71.03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71.03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二、乐至县中和场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中和场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过度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61.2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61.2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正在上缴之中。

三十三、乐至县金顺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乐至县金顺镇卫生院自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62.12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院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62.12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正在上缴之中。

经查,该院存在未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申请清算住院病例的病案信息上传工作的违规情形。依据《资阳市定点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点数付费服务补充协议》(2023版),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医院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

三十四、乐至县宝林镇中心卫生院医保违规情形的处理

经查,该院存在未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申请清算住院病例的病案信息上传工作的违规情形。依据《资阳市定点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点数付费服务补充协议》(2023版),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医院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

三十五、乐至县百姓源大药房(个人独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经现场检查,乐至县百姓源大药房(个人独资)存在药品医保刷卡明细与系统销售明细不一致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12.2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乐至县医疗保障部门对该药店作出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12.20元,并处违约金224.40元的处理。目前,所涉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乐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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