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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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资雁人社许〔2024〕21号)
发布时间:2024-08-16   录入: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名称:资阳龙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滨江大道三段9号沱江新城北广场1(F)1-42号

你单位于2024年8月15日向本机关提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行政许可申请书和申请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备案,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测评、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相关规定守法经营,规范服务,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本决定从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7年8月14日叁年内有效。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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