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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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资雁人社许〔2024〕25号)
发布时间:2024-10-28   录入: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名称:四川省义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819号东能.华府熙城1幢1(Z)1-1-1号

你单位于2024年10月28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和经营地址变更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同意经营地址变更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819号东能.华府熙城1幢1(Z)1-1-1号。

同意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务派遣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决定从2024年11月2日起至2027年11月1日叁年内有效。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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