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依法注销下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生效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公告单位申述。
联系电话:028-25018012
特此公告。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部分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部分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法人姓名/主要负责人 |
注销 原因 |
1 |
四川省资阳市征峰胶鞋有限公司医务室 |
20680680051200217D4001 |
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310 |
王曦 |
自愿 注销 |
2 |
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四方碑村第一卫生室 |
PDY00394X51200217D6001 |
雁江区保和镇四方碑村3组 |
莫光德 |
自愿 注销 |
3 |
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花溪村第二卫生室 |
PDY70437551200217D6001 |
雁江区保和镇花溪村12社 |
李乐 |
自愿 注销 |
4 |
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三清村第二卫生室 |
PDY91649-051200217D6001 |
雁江区中和镇三清村19社 |
蒋长兵 |
自愿 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