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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单项体育协会年度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单项体育协会: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加强单项体育协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体育社团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现将修订后的《资阳市单项体育协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6日
 
  资阳市单项体育协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单项协会的规范管理,提高单项体育协会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单项体育协会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实体化建设,促进单项体育协会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体育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教育和体育部门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的单项体育协会,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工作。
 
  第三条 单项体育协会年度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全面收集掌握各单项体育协会日常开展活动情况和完成有关任务情况,在年终考核时进行综合评定,防止考核形式主义和突击迎检现象。
 
  (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对于业务性较强的考核内容尽可能进行量化评定,客观公正进行统计分析。对于不适于量化考核内容尽可能收集各方面情况进行定性分析。
 
  (三)年度考核与年度检查相结合原则。注重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各单项体育协会年度业务检查考核、年终体育协会绩效评定、民政部门年检前教育和体育部门年检结合起来,减少单项体育协会的考核负担。
 
  第四条  单项体育协会年度考核结果实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大于或等于90分)、良好(大于或等于80分,小于90分)、合格(大于或等于70分,小于80分)、基本合格(大于或等于60分,小于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第五条 单项体育协会年度考核程序。
 
  (一)协会自评。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书面年度工作报告、自评分表、相关印证资料。
 
  (二)综合考核。根据局领导安排,成立单项体育协会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根据单项体育协会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各协会年度工作情况、社会各界和群众反馈的意见,对各单项体育协会评分汇总确定考核得分。
 
  (三)研究审定。局机关负责协会指导管理科室负责人根据考核小组意见,向局党组提出考核初评意见,提交局党组研究审定。
 
  第六条 单项体育协会年度考核内容。
 
  (一)机构健全(20分):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内设机构、活动场所、工作人员和党组织建设等。
 
  (二)管理规范(20分):包括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参加年检、完善内部制度、发展团体和个人会员、召开协会会议、重大事项报告、参加业务部门会议、加强安全管理等。
 
  (三)赛事活动(40分):包括参加各类比赛活动、承办比赛活动、组织培训研讨等。
 
  (四)社会影响(20分):包括对外交流、社会宣传、网络覆盖、公益活动等。
 
  第七条  一票否决事项。
 
  (一)单项体育协会组织活动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单项体育协会不服从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或管理。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参加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教育和体育部门鉴定意见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民政部门年检。经整改合格后,可参加民政部门年检补检。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的,视其为自动解散。
 
  (二)对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等级以上的协会,由教育和体育局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并按不同等级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三)对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协会,由教育和体育局责令期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者,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登记管理部门予以注销,该协会主要领导不得在新成立的体育类社会团体任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社会教育体育科负责解释。
 
  资阳市单项体育协会年度考核评估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依据

评分要求

自评分

机构健全

(20分)

领导班子

按章程规定程序选举产生领导班子,按时完成换届工作(2分);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分),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实干精神(2分)。

换届相关材料、领导班子工作情况材料、平时工作表现

协会内部不团结记0分,管理人员在各体育协会交叉任职酌情扣分。其它项目根据协会负责人能力素质情况计分

 

内设机构

有常设的办事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合理(2分)

提供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内部运转情况计分

 

活动场所

有固定的办公地点(2分)、活动场所(2分),能满足本协会会员活动的需要。

查看租赁合同或实地查看

根据办公场地和活动场所情况计分。

 

党建工作

按规定要求建设党组织或设立功能性党组织(2分);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2分)。

党组织人员名单、党员名册,党组织活动简报、图片等

根据组织建立和活动开展情况计分

 

工作人员

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2分)。

查看工作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根据工作人员数量、业务表现计分

 

管理规范

(20分)

参加年检

认真执行《社团管理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每年按规定参加并通过年检(1分)

提供年检合格材料

年检不合格不记分

 

完善制度

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到位(1分)

查看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制度完善程度和规范程度、执行情况计分

 

发展会员

积极发展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协会个人会员不少于50名,单位团体会员不少于5个(1分);每年发展个人会员数不少于会员总数的5%(1分);建立会员管理名册,有会员证和会员管理服务措施(1分)

会员台账、缴纳会费资料和会员管理、服务资料

按会员数量和完成发展任务记分;视分员管理和服务情况计分

 

召开会议

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或理事会会议、会员大会(代表大会),每年领导班子会议或理事会会议不少于2次,会员大会不少于1次(1分)。

提供会议相关资料、讲话、图片

根据会议次数等情况计分

 

事项报告

协会内部重大事项变更召开理事会商议,并事先向体育行政部门报告(1分);承办重大赛事活动、接受捐赠、举办专业培训等向体育行政部门报告(1分)。

查阅内部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情况

重大事项不报告不得分

 

计划总结

按时向体育行政部门报送计划总结(1分);按时完成各类交办任务(1分)

提供工作计划和总结和完成任务清单

计划1月底前报,总结12月底以前报,迟漏报1项扣0.5分,未报得0分,未按时完成任务不计分。

 

参加会议

按时参加全市体育工作重要会议(2分),按要求参加全市群众体育重要活动(2分)。

提供参加会议或活动清单。

无故迟到、缺席1次扣0.5分。

 

经费管理

多渠道筹措活动经费,每年经费达3万元以上,社会化筹集资金达60%以上(1分);按规定设立财务帐目,开设银行账户,有专(兼)职财务人员和财务审批制度(1分);承办体育行政部门赛事活动,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账目清楚,无虚假账目和帐外账等现象(2分)。

提供经费证明材料

按经费情况计分;无财务管理制度或财务管理混乱不得分

 

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有关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2分)

提供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记录和组织活动安全预案

发生事故不得分

 

开展活动

(40分)

参加比赛

按要求完成全国、全省、全市体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各类群众体育参赛任务(5分);并获得较好成绩(5分)。

提供比赛参赛情况资料

参加国家级5分/项,省级2分/项,市级1分/项。获奖集体项目前八名,展示类和单项比赛前三名,省级以上5分/项,市级3分/项。

 

承办比赛

承办全国、全省、全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群众体育比赛项目(5分)。

提供承办比赛证明材料

省级以上5分/次,市级3分/次。协办减半。

 

组织比赛

制定有全年赛事计划,全年开展市级比赛规模超过100人以上的达5次以上(5分)。

提供比赛文件、秩序册、图片等材料

按比赛次数计分

 

组织活动

在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每年规模超过100人以上活动不少于5次。(5分)

提供全年活动名称、活动地点、活动参加人数等情况清单,并附有关证明图片

按组织次数计分

 

培训研讨

每年举办市级培训或研讨活动2次以上,培训各类体育骨干不少于50人次(3分)。每年参加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不少于5人(2分)。

查阅活动方案或图片资料

按组织培训培训次数计分。未完成送培任务不计分。

 

社会影响

(20分)

对外交流

积极与市外体育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活动,联合多个市州开展1次以上片区性比赛或其它交流活动(2分)

协会文件、简报、图片

 

 

表彰奖励

获得市级以上体育部门表彰奖励或在会议上经验交流。(2分)

文件或交流材料

省级以上记1分/次,市级0.5分/次。

 

媒体宣传

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如:简报、微信群、QQ群或微信公众号)(2分);每次开展活动后及时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宣传推广(2分);完成市体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省级采纳、市级采纳宣传任务(5分)。

提供全年简报、信息采用情况清单

无信息平台不得分;活动开展后根据宣传效果、媒体影响记分;根据下达任务数量计分。

 

覆盖网络

在县(区)建立分会(2分);在社区建有站点(1分);拥有社会指导员不少于3人(1分)。

提供分会、站点和指导员情况清单

成立县(区)协会的得1分;每个健身站点得0.5分;社会指导员少于3人不得分。

 

公益活动

组织体育公益培训、体育公益讲座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开展体育下乡、社区公益展演等活动2次以上(2分)。

提供社会公益活动简报、图片资料

少于2次不记分。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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