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东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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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东山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自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录入:乐至县东山镇

 

乐至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乐至县东山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
评估核查自评价报告
 
县发改局
根据县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会议精神,现将东山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自查验收
我镇在2020年7月24日7月29日由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王洪伟同志牵头,组织扶贫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办、琵琶村第一书记、三元庙村第一书记,通过部门信息比对和入户核实,对全镇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2个村17户49人贫困户进行自查验收,自查内容包括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信息、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及拆旧复垦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及社会保障情况。
(二)总体评价结论
我镇在2017年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17户49人安置计划。2017年识别17户49人为易地扶贫搬迁户,完成建房1225平方米,资金拨付141.565万元,无群众自筹,住房验收合格,搬迁入住17户。从2018年-2020年开始每年针对贫困户各户制定后续帮扶措施。我镇五年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评价合格。
二、分项评价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工作部署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主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党委成员包片,第一书记、支部书记包村,其他村组干部包社。
2.计划安排情况。2017年完成17户49人为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完成建房1225平方米,搬迁入住17户,全为农村分散安置。
3.分散安置情况。我镇17户49人易地扶贫搬迁户全为农村分散安置,其中琵琶村采取就近安置,三元庙村采取相对集中安置,住房建设采取统规统建,建房总面积1225平方米;无群众自筹资金,建房总资金141.565万元,全部在建房当年按资金管理要求拨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动员13户有劳动力搬迁户就业,公益性岗位3人,享受低保7人,五保1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9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1人,农业生产为主12户,非农业生产为主5户。
4.脱贫目标完成情况。我镇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7户49人,任务完成率100%,搬迁入住率100%,搬迁脱贫率100%。
5.表彰奖励情况。我镇无表彰奖励情况。
(二)主要领域工作完成情况
1.标准质量情况。通过自查验收,住房质量安全合格率100%、住房面积合规率100%、自筹资金合规率100%,我镇工程质量安全规范等情况合格。
2.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通过自查验收,安全饮水到户率100%、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100%、通讯集中覆盖率100%、就学100%、就医改善100%,群众生活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提升情况合格。
3.产业发展和就业情况。通过自查验收,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和脱贫稳定性合格。
4.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镇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成员由村组干部及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成员组成,对施工方在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更能保障住房质量。
三、困难和问题
(一)问题整改情况
国家、省级相关部门通报涉及本乡镇(街道)或举一反三的易地扶贫搬迁重大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效果明显。
(二)影响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发展的潜在风险因素分析分析
发现影响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发展的潜在风险包括群众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年龄两极分化严重。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户巩固提升,帮扶责任人根据每户情况制定后续帮扶措施,家庭有劳动力的户要多动员外出务工和发展产业。对老人户或家中无劳动力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落实社会保障兜底,同时重点加强对贫困群众年轻子女的培养。
(二)对易地扶贫搬迁户有能力和发展产业意愿的,多组织到发展好的地方学习,协调解决发展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现状做好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乐至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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