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安置情况:2020年1--10月,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部署,我办开展了平轩印务(天池街道办群乐村3、5、6社)、乐至县和泰水泥制品等建设项目征地座谈会议和地上附着物清理登记工作,征收土地面积98.1亩,“三项补偿”等费用3531899.00元;乐至县第三人民医院、乐至县(2020)19号、20地块、乐至县闲宁村旅游项目、童家镇中心养老院等建设项目征地座谈会议和地上附着物清理登记工作,征收土地面积173.05亩;继续推进成资渝高速公路、陈毅故居旅游大道用地后续工作,切实保障市县责任目标、重点项目、改善民生等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情况:我办严格按照川办发(2018)59号和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精神,按项目、村社做好社保清核工作: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征收土地25.11亩,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费合计73.25408万元,需安置人口19人;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征收土地1972.71亩,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费合计7080.231544万元,需安置人口1811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全征全转社共计9个,涉及未满16周岁人员共计193个。以上参保人数不含成资渝高速公路征地失地参保人数(成资渝高速公路征地失地参保人数约1200人)。在此期间,我办配合县人社局、社保局、财政局宣传解释现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到重点乡镇调查研究可能存在问题,并进行宣传解释;将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征地项目的项目建立录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信息平台,推送人社部门审核,并深入项目涉及乡镇(街道办)指导纳入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基本信息录入工作。继续推进成资渝高速公路和2020年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三)征地批文公告情况: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批文,按照土地征收政策和流程,切实做好“两公告、一登记”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