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大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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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镇2019年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4-12   录入:乐至县大佛镇

 

一、总   则
1、编制目的
做好全镇汛期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库洪灾害、山洪灾害、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等多种灾害。
3、工作原则
坚持防汛优先,加速传统防汛向现代防汛的过渡,防汛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镇范围内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防汛指挥机构组成
镇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镇长)、分管农业工作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派出所、安办、民政与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学校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名单附后)。
2、防汛指挥机构职责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全镇防汛的制度、制定水库、河流防御洪水预案和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全镇防汛重大事件协调。
镇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镇经发办负责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镇安全办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水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划拨并监督使用。
国土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勘测、防治等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流洪水的监测,预报、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救灾、生产恢复。
镇卫生院负责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灾区提供疫情与防治信息,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动态,及时传递重要天气信息。
各学校负责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来的危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应急措施和预案,暑假期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值班检查。
各村两委:负责辖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监控等,帮助受灾群众摆脱危险,减小损失。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水库、石河堰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影响行洪溪河的险工险段、障碍物实行应急整治和清除;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溪河、水库、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配置,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2、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水利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3)建立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村主任、社长、水库管理站站长分别为镇、村、社和水库管理单位的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应急响应
进入汛期,镇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洪涝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县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因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四、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QQ等手段发布信息,所有防汛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2、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门应急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镇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队伍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一事一议经费和村级公共运维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水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五、善后工作
发生水灾害后,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镇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镇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镇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镇防汛指挥机构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5、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镇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六、 附   则
1、本预案由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大佛镇2019年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世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田洪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邓  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李季高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邓有根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唐振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舒春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吕金梦  镇党政办主任
            朱派云  镇财政所所长
            李显福  镇综治办主任
            杨恕谦  镇派出所所长
            王圣智  镇民政办副主任
            屈建军  镇农服中心主任
            樊珍兵  镇社服中心副主任
            李余玖  镇水利站副站长
            杨文锋  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由屈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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