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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0-11-12   录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根据《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安委会 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以及因人社工作引发的,参与人数较多、行为方式激烈、危害程度较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非正常聚众滋事、闹事行为。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

  (二)重大事故。主要包括各类大型活动、人才招聘集会等因挤压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类人事考试试题泄密、失密事件;机房、档案室等重要机密场所被盗、泄密案件;社保等网络信息系统故障;办公场所灾害事故;公务活动交通事故等。

  (三)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职工群众因涉及社会保障、工资福利、生活待遇、劳动关系等诉求引发的较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等事件。

  (四)其他与我局管理职能、公务活动、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有关的需要参与或者组织处置的严重事件。

  上述事件,超出职能股室(单位)有效处理能力,需要局班子做出反应和组织处置,或者需要报告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处置的,即启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处置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应急处置小队负责协调,相关股室(单位)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二)加强预防。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三)快速反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要坚持快速高效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四)有效化解。要高度负责,有效预防、控制、化解矛盾激化和事件的发生,并把保障人身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要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要求,坚持教育疏导为主,讲究策略方法,尽量促使化解,力避矛盾激化。

(五)依法办事。要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应急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三、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事件的直接处置和现场指挥协调工作,分管局领导外出时由局长指定其他班子成员负责现场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小队,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副主任赵婷婷兼任主任,办公室确定2名党员同志为信息报告员,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和应急保障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应急小队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行动,队长由分管安全和应急处置的局领导兼任,下属单位负责人任副队长,各股室负责人、普通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为队员。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电话:

县委办公室电话:028-23322134

县政府办公室电话:028-23323328

市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28-26110808

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28-23250017

县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28-23322527

  四、应急处置措施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应急小队和事发股室(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具体分工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应对,力争有效控制情况。必要时,领导小组应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向事发股室(单位)派出应急小队实施支援,提高处置效率。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配合有关部门和公安、武警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组织机动力量及物资装备,做好应急和救援的行动准备;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和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有序撤出、现场清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各股室(单位)要强化预警信息工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常规监测网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效率和质量,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信息报告员要依据有关信息上报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和领导报告情况。

(二)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机制,局长要率领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若出现局长不在位的情况,赶赴现场并担任现场指挥组组长的顺序依次为: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局领导、其它班子成员(按班子排序依次作为临时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同志。

(三)宣传引导要依法适度。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访报导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报县委宣传部负责审查批准,严防被非法恶意炒作;要密切关注网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要积极主动应对媒体,积极引导媒体和网络朝着有利于事情解决的方向发展。   

(四)奖惩措施要严格落实。对挂帅不出征,出征不得力,处置不妥当,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自己处置不了,又不上报请示,擅自决策或久拖不办,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在参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五)后勤保障要有力有序。每年组织应急小队开展集中训练1次,每年组织全体人社干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累计不少于1天,提高必要的应急处置能力。随时保证提供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用车,以及所需的各种装备,包括党旗、党徽、袖标、广播、对讲机、急救包、手电筒、雨具、通讯器材等,保障工作人员的饮水饮食,并联系医疗单位做好救护准备。

 

 

附件:1.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队

 

 

 

 

 

 

 

 

 

附件1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陈国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达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员:戚文辉    县就业局局长                

        易交斌    县社保局局长   

              县机保局局长               

        曾佼佼    县居保局副局长             

        熊卫国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赵婷婷    局办公室副主任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庭长

 

 

 

 

附件2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队

 

  长:杨达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队长:戚文辉    县就业局局长                

        易交斌    县社保局局长    

              县机保局局长               

        曾佼佼    县居保局副局长              

  员:各股室负责人、普通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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