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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试行)
发布时间:2020-11-12   录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试行)

   为汲取 3.30 凉山木里森林火灾以及近期发生的几起消防安全事故教训, 预防我局可能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 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 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人社系统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2.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健全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 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4.强化监督,实时研判。规范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研判、迅速响应 快速处置。
    三、应急组织管理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国忠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杨达宁任副组长,各二级局局长、中层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做好人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指导本局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责具体工作推进落实。设立兼职消防员专班,人社局机关分为三个班组,具体分组为班组一:局办公室、基金股、工资福利股、就促股;班组二:县仲裁院、社保股、县人才交流中心、事管股;班组三:劳动关系与监察股、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各二级局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兼职消防员专班,将所有干部职工纳入其中。
   (一)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部署要求;负责统筹做好办公楼和车辆防火设施及用电、火等场所安全工作,及时对安全隐患和漏洞进行专项整治, 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组建应对消防安全队伍,组织消防安全的培训实施和演练;对作为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实施检查监督;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医院、县消防队发出救援申请;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负责火灾发生时现场总指挥职责,安排组织人员处理火灾事故,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负责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批准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现场工作人员的转移;对火灾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并向组长汇报;指挥电气火灾事故后的恢复生产工作,物资、负责和组织生产设备方面的紧急配备或事故的处理;参与负责电气火灾事故后的理赔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助组织现场管理,指导工作人员基本安全知识,以免事故扩大,参与火灾原因调查,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负责对现场发生意外的人员采取急救措施,准备急救用医疗防护用品;
    4.
各班组兼职消防员职责:负责本单位消防的日常工作;发生火灾及时汇报,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采取紧急救火措施,服从指挥安排疏散;如实汇报火灾目击状况。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拔下灭火器的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源,压下灭火器开关进行灭火。
    (二)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 做到及时报警,报警者应准确地向消防队说明发火灾的时间、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状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如果发生初起火灾,可根据起火的物质、地点等情况采取灭火器灭火、消火栓灭火等灭火方法。如果是办公桌、沙发等物品起火可利用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直接灭火。如果是电器或是仪器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普通电器可利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仪器设备起火必须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液体物质如化学试剂等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必须用灭火器灭火。

    (四)发生火灾情况紧急时,领导小组的同志,必须立即到现场,组织人员切断电源,离开火源、电源,避免更大的危险性发生;必须负责引导职工安全疏散转移,避免拥挤和推搡现象发生;要迅速组织兼职消防人员展开自救工作;派人到规定地点或路口迎接消防人员到来,指引消防车辆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救灾灭火。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技能培训。机关和二级局每年要组织至少 2 次消防安全的培训和演练。 各兼职消防员要加强技能学习,熟练掌握工作环境附近的消防报警装置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在无火灾情况时,禁止任何人随意动用灭火器材。
    (二)强化监督检查。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每季度至少要牵头组织开展一次车辆消防安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系统办公楼、服务大厅、档案室、出租门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风险隐患, 边查边改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落实防范措施,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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