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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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0-11-13   录入:安岳县卫生健康局

 

救助对象:卫生基金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籍在安岳县域内。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人口
(三)经分级诊疗的患者。
)享受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患者。
救助标准 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0元以内,过救助标准的特殊困难患者,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由县卫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
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原则上由个人负担;2000-5500元的部分,由个人按程序申请“四基金”救助。
个人自付2000以上3000元(含3000元)30%予以救助3000以上4000元(含4000元)40%予以救助4000元以上至5500(含5500元)按50%予以救助,5500以上的部分实行限额救助全年每户救助总额累计不得超过5000元(以户口簿为准)。 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每年12月集中办理,住院患者救助每月办理。
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表1份;
2、患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4、住院患者提供出院证明(需有出院单位鲜章)及住院报销审核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就诊医院或结算机构盖章);特殊疾病门诊患者提供报销审核凭证原件(复印件)
5、乡镇扶贫办公室或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综合办)提供的《安岳县农村贫困人口/农村低保人口身份核查证明》1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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