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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录入: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为加强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现将《资阳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610

附件

 

资阳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公共文化场所、文广旅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出现的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和有力的文化保障,结合我市文广旅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指导我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以及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文广旅相关企事业单位、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是指文广旅相关企事业单位、文旅部门管理的各类公共文化场所,以及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部门审批的各类文化活动中发生的影响社会安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具有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

1)地震、洪水、疫情等自然灾害;

2)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

3)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疏散群众,迅速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

1.3.2 预防为主、重在防范

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术防范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1.3.3 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3.4 服从指挥,分工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局领导及有关单位(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机构及职责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资阳市文广旅局)是我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1 机构

为做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的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成立资阳市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市文广旅局工作职责,视需要设立相应专项应急工作小组。

 长:谢劲松  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    市文广旅局三级调研员

        李建国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文富忠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泽淼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贵礼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志才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员:蒋晓梅  雁江区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安岳县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乐至县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人

        康春容  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文广旅局四级调研员兼产业发展科科长

   市文广旅局办公室(财务科)主任

陈兴忠  市文广旅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科长

        邹伶英  市文广旅局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科长

   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科长

   市文广旅局科技与规划科副科长           

            彭恭兵  市文广旅局开发宣传科副科长

            袁世宇  文广旅局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由三级调研员彭刚任主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蒋芯为副主任,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部署,协调处理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收集、调查和评估文广旅系统涉及突发事件损失情况,沟通上报处置信息,完成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1.1 专项工作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文广旅局机关工作职责成立文旅市场、旅游景区、公共文化、艺术演出、计划财务、文物保护、后勤保障、宣传信息、监督检查等专项应急工作小组。

2.2 职责

2.2.1 领导小组职责

1)承担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处置工作,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以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文旅厅报告重要情况与建议;

3)配合公共文化场所、文广旅相关企事业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文化活动承办和自然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2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上岗,根据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下达工作任务;研究决定事件发生后的重大特殊问题的处置方案。

2.2.3 办公室职责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上岗,收集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根据突发事件做出分析制定措施,报领导小组审定;

3)随时了解和掌握紧急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

4)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2.2.4 各专项工作小组职责

1)文旅市场组:负责协调全市文旅市场经营场所(包括: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和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等)、大型演出活动场所发生突发事件后的应急联系和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组长:彭刚

牵头科室(单位):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旅游景区组:负责协调A级旅游景区发生突发事件后的应急联系和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组长:张泽淼

牵头科室(单位):开发宣传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文物博物科

3)公共文化组:负责协调文化馆、图书馆、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发生突发事件后的应急联系和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组长:蒋贵礼

牵头科室(单位):公共服务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4)艺术演出组:负责协调全市艺术表演团体在艺术生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系和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组长:蒋贵礼

牵头科室(单位):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公共服务科、

5)文物保护组:负责协调全市文博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系和处理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出现的损毁、破坏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需资金和物资调配,作好建设和修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组长:张泽淼

牵头科室(单位):文物博物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开发宣传科

6)计划财务组: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文旅设施建设情况资料档案。对在突发事件中出现故障、损毁的文化设施和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和物资进行调配,作好建设和修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组长:蒋贵礼

牵头科室(单位):办公室(财务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7)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车辆、人员、物资调配等后勤保障应急联系和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组长:蒋贵礼

牵头科室(单位):办公室(财务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8)宣传信息组:负责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联系、信息上报和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工作。

组长:文富忠

牵头科室(单位):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开发宣传科

9)监督管理组:负责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各项工作开展、运行和处理落实情况,防止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组长:蒋贵礼

牵头科室(单位):机关党办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人事培训科

3.运行机制

3.1 预测预警分级

3.1.1 预测预警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预警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和市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1.2 预警级别

1)特别重大(I级):是指事件非常复杂,事态严峻,并且已经或可能导致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中毒、重伤100 人以上,已经或者可能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2)重大(II级):是指事件复杂,事态紧急,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 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中毒、重伤50—99 人,已经或者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3)较大(III 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已经或可能导致3—9 人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或中毒、重伤30—49人,已经或者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4)一般(IV 级):是指事态清楚,已经或可能导致2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中毒、重伤30人以下,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影响的突发事件。

3.2 审批

举办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3.3 安全保卫

各类重点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的安保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大型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在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组委会安全保卫部门具体履行安保职责。

3.4 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做到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情况信息要随时报告,市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视情及时报告市政府。

3.5 预警处置

进行预警期后,应急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落实预警期的各项安全措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工作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6 预警重点

在我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发生的影响社会安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地震、洪水、疫情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3.7 场所设施

文广旅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文化场所、各级文保单位和文化活动的建筑、场地、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

4.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时和发生后,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并在20分钟内,向市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报告事件概况,50分钟内书面报告详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市级文广旅主管部门接到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研究,按照要求30分钟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和省文旅厅电话报告事件概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确因通信、交通中断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获知信息的,在接到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报市政府应急办和省文旅厅说明迟报原因。同时,在应急处置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文化主管部门和事发单位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先期处置,并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对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实施紧急保护处置和经营单位实施紧急预案。治安保安人员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尽力避免、减少损失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将处置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文旅厅

4.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市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项工作组统一指挥、配合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文广旅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及时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局机关多个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科室(单位)牵头,其他科室(单位)予以协助。

4.3.1 特别重大(I)突发事件

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市文广旅局接报后迅速核实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文旅厅;

4.3.2 重大(II)突发事件

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市文广旅局随时掌握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4.3.3 较大(III)突发事件

迅速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市文广旅局掌握信息了解情况;

4.3.4 一般(IV)突发事件

应及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有关预案启动后,有关领导、专家在接到指令后迅即到位,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并赶赴现场。

4.4 应急保障

4.4.1 信息保障

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工作制度。在突发事件后报警、救援,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并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

4.4.2 物资保障

事发地文广旅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的业主和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特点提供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等,所需资金列入工作经费预算。

4.5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以事发地政府为主,市文广旅局协助,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协调,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协调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协助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 调查与评估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文广旅局会同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成工作小组,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并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调查报告。

6.信息发布

采取有效宣传措施,缓解并稳定群众的紧张情绪,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需要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的,经市政府同意可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应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客观、准确,正确引导舆论。

新闻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7.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各级文旅主管部门和文旅企事业单位、各级文保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相关人员对预案进行演练。

7.2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文旅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规划,结合文广旅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加强我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有计划地对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和文旅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7.3 责任与奖惩

7.3.1 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7.3.2 奖励

对在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3.3 惩罚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资阳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

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由资阳市文广旅局负责及时修订。

本预案由资阳市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610日印发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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